其他研究论文

价值共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内在机制

  • 王继应 , 1 ,
  • 李娟昆 2 ,
  • 杜焱强 , 3
展开
  • 1.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 2.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9
  • 3.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0095
杜焱强(1989- ),男,湖北通城人,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E-mail:

王继应(2000- ),男,安徽安庆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资源环境公共政策分析。E-mail:

收稿日期: 2025-02-17

  修回日期: 2025-06-04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9-05

基金资助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4JD02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23713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3YJC63003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6批面上资助项目(2024M761102)

Value co-creation: The income-growth mechanism of ecological product value realization for farmers

  • WANG Ji-ying , 1 ,
  • LI Juan-kun 2 ,
  • DU Yan-qiang , 3
Expand
  • 1.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Public Affairs,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 2.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 China
  • 3.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5, China

Received date: 2025-02-17

  Revised date: 2025-06-04

  Online published: 2025-09-05

摘要

乡村作为优质生态资源的富集地,如何通过生态优势推动农民增收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践难点。基于福建省南平市X村案例,依据深度访谈和长期跟踪,从价值共创视角重点探讨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民增收的实现机制。研究发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关键在于价值共创机制,即需要考虑价值实现的可持续性,以多元主体间价值的共同创造和合理分配持续推动农民群体增收致富。其具体流程是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等多元主体通过价值共识达成、价值共同生产、价值共赢共享、价值持续实现四个过程,最终让农民分享更多生态产品增值收益。本文为持续推动农民增收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思路,对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启示。

本文引用格式

王继应 , 李娟昆 , 杜焱强 . 价值共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内在机制[J]. 自然资源学报, 2025 , 40(9) : 2366 -2380 . DOI: 10.31497/zrzyxb.20250905

Abstract

As repositories of high-quality ecological resources, rural areas hold significant potential for advancing China's goal of common prosperity. However, a persistent challenge lies in how to leverage these ecological advantages to generate sustained income growth for rural populations. Drawing on a case study of village X in Nanping city, Fujian province, this study explores the mechanism through which Ecological Product Value Realization (EPVR) promotes farmers' income growth. Based on long-term field observation and in-depth interviews, the research adopts a value co-creation perspective to investigate how the collaborative cre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ecological value drives rural economic outcomes. Findings indicate that the key to linking EPVR with sustained farmer income lies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value co-creation mechanism that emphasizes both sustainability and inclusivity. Specifically, it involves coordinated participation among multiple stakeholders, including government agencies, enterprises, village collectives, and villagers, across four interconnected processes: (1) Consensus-building, through which actors align on shared goals for ecological resource utilization; (2) Value symbiosis, which facilitates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products and associated services; (3) Benefit-sharing, ensuring fair and transparent distribution of ecological gains to foster trust and long-term engagement; and (4) Sustainable realization, which institutionalizes practices and builds capacities to secure long-term ecological and economic value. Through the value co-creation mechanism, farmers are positioned not merely as passive beneficiaries but as active participants in value generation and distribution, enabling them to share more equitably in the added value of ecological products. This study provides a novel perspective and practical pathway for sustaining farmers' income growth, offering insights for advanc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achieving a broader goal of common prosperity.

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迈向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拓宽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成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纵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区域实践,“生态银行”“水美经济”等发展模式折射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然而,受自然地理区位、资源禀赋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习俗等多种因素所限,现阶段众多生态优势地区尚未有效打通“资源—资产—资本”转化通道,现代化的生产要素较难植入乡村生态资源价值转化过程,最终难以真正实现绿水青山资源优势和金山银山发展优势的双向转化[2]。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资源优势持续转化实现农民增收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既有文献来看,学界开始关注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农民增收的内在联系。一方面,已有研究尝试探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民增收的条件与逻辑,以厘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农民增收的内在关联[3];另一方面,基于共同富裕的战略要求,有学者提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推进策略,为农民增收的实践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4]。遗憾的是,鲜有研究关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逻辑,特别是基于行动者视角深度挖掘乡村迈向生态富民的内在机制,而这正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能否持续推动农民增收的关键所在。进而言之,政府、企业、农民等利益相关主体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角色定位、权力关系、利益诉求、行为选择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中,农民作为主要参与者和潜在受益者,因受教育水平有限、缺乏专业技术支持以及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多重因素限制,往往在利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从而制约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对于农民增收的推动效果。鉴于此,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如何持续推动农民增收的?其背后的内在机制是什么?为此,本文依托福建省南平市X村“森林生态银行”的案例调研,基于价值共创视角探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民增收的内在机制,以解锁乡村生态富民“密码”。

1 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1.1 农民增收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文献回顾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5]。然而,现阶段实现共同富裕仍然面临城乡发展差距、区域发展差距以及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等诸多难点,如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点[6]。特别是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实表征下,提升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关键在于促进农民增收[7]。为此,部分学者提出将生态环境要素作为等价交换的要素纳入生产函数,推动乡村资源环境优势内化为优质生态产品的竞争优势,实现绿水青山高质量增值变现,最终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赋能农民增收[2]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将乡村生态产品纳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社会生产过程,实现生态保护效益外部化和成本内部化,即通过“资源—资产—资本”的价值转化实现生态产品增值溢价[3]。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一是概念界定与内涵特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将生态产品蕴含的内在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过程,特别是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其中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对应不同的价值实现模式[8,9]。二是实践模式和治理体系。当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主要包括纵向或横向生态补偿、生态产业化经营、生态修复与治理、生态资源指标和产权交易等[2,10];在此基础上,部分学者提出要构建与之适配的治理体系,如自主治理、多主体协同治理等[11,12]。三是现实困境及优化路径。当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面临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生态价值核算不清、市场交易机制滞后、城乡要素流动不畅、生态价值变现困难等实践困境[3,13];为此学界从顶层规划、价值核算、市场交易、绿色金融、收益分配等方面阐述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优化路径[4,14]
现有文献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概念、模式、路径等方面已有较多探讨,为本文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然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目前关于两者关系的研究仍有待深化。具体来说,一是现有研究开始关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农民增收的关系,但多局限于逻辑阐释[4];二是部分学者基于实践案例考察提出乡村生态富民的治理机制,主要通过集体行动或合作治理实现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关于生态富民过程中价值创造这一本质问题仍然存在探讨空间[12,15]。一方面,乡村生态产品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外部群体和村内农民极易搭便车,进而产生集体行动的困境。在此情形下,农民长期保护的绿水青山如何真正转化为自己的金山银山值得深入思考。另一方面,在多元主体参与格局中,集体行动或合作治理的形式能否保障生态产品价值持续创造及合理分配,从而实现生态价值可持续转化,也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2 分析框架:中国治理情境下生态富民的价值共创机制

“价值共创”概念源于20世纪80年代服务科学的兴起,指生产者和消费者在价值创造活动中建立相互关系的过程。随后,价值共创理念开始拓展到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其内涵逐渐由早期的“为用户创造价值”向“与用户共同创造价值”转变[16]。在公共治理领域,价值共创是政府、企业、公民等多元主体之间平等参与和良性互动的过程,重点是通过共享的制度安排和资源的相互交换进行公共价值创造[17]。在此基础上,部分学者将价值共创划分为价值共识、价值共生和价值共赢三个阶段[18]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价值共创不仅是理论创新,更具有重要的现实契合性。一方面,生态产品通常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其价值实现涉及政府、市场、村集体、农户等多方参与,符合价值共创的协同逻辑。另一方面,中国乡村生态资源治理中党组织领导、居民自治、市场交易等多重制度逻辑交织,需通过多元主体的互动合作,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农民实际收入。由此,价值共创为实现农民增收与生态可持续保护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新视角。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民增收的前提是优质生态产品的持续供给,特别是通过守好生态财富不断释放生态红利,即推动农民增收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价值创造的基础上保障价值持续。因此,价值共创并不是一次性或短期行为,而是要形成可持续的价值实现机制[19]。具体而言,价值持续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保障,主要关注价值共创实践中持续性的价值输出,从而有效保障公共价值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得以长期实现和延续。在价值共创系统中,真正实现价值持续,不仅需要关注价值创造的过程与机制,以保障多元参与主体通过协同合作不断生成新的价值,同时也应重视价值分配的公平性与普惠性,通过形成价值创造的良性循环有效平衡各方利益,最终推动价值共创的持续实现[20]
基于此,本文对价值共创过程模型进行适度调整,在价值共识、共生与共赢三阶段基础上增加价值持续环节,构建以“价值共识—价值共生—价值共赢—价值持续”为主线的分析逻辑。进而言之,该机制强调通过多元主体在价值目标上的一致认同(价值共识),推动资源整合与功能互补(价值共生),实现主体之间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价值共赢),最终保障生态红利持续释放与农民增收持续实现(价值持续)。因此,在此框架中,价值共识奠定协同基础,价值共生推动治理实践,价值共赢实现共同目标,价值持续保障发展的稳定性,共同构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内在机制(图1)。
图1 理论分析框架

Fig. 1 Theoretical framework for analysis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为了更好地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内在机制,本文采用单案例探索性研究方法。选择理由如下:第一,案例研究主要回答“怎么样”与“为什么”的问题,能够充分展现研究过程的整体性和动态性,从而有利于寻找与理论有关的潜在关联[21]。探讨乡村生态富民的价值共创机制,需要重点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而适合运用案例研究方法。第二,与多案例研究相比,单案例研究方法聚焦于单个研究对象,研究者可以深入挖掘所选案例的结构特征及内在规律,进而获得持续深入的见解。第三,乡村生态富民作为一个新兴的治理议题,其背后的实现逻辑尚未得到充分解读,而单案例研究更适合提炼某一特定问题中的内在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归纳和理论建构。
遵循理论抽样和典型性等原则,选择福建省南平市X村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案例的代表性,X村具备较强的推广价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中国大多数生态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乡村。具体而言,中国诸多乡村虽然拥有丰富的山林资源,但经济发展滞后,生态产品价值变现困难。在此情形下,X村作为欠发达乡村的代表,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由早期资源分散、人均收入低的贫困村一跃成为乡村振兴的示范村,实现了从“靠山吃山”到“村美民富”的蜕变,得到了社会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可,因而有较高的代表性和推广价值。二是案例的典型性,X村的实践深入揭示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的核心机制与关键矛盾,具有较高的解释力与理论贡献。早期X村发展面临“生态高地”与“经济洼地”并存的现实困局,是中国多数乡村的典型代表。而目前其“森林生态银行”模式已取得广泛成效,并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公布的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因此,该案例不仅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也为理解和解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供给难、核算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难”等共性问题提供了具有参考性的实践经验。三是案例的启发性,主要表现为案例研究结论在现实情境中的推广效果。与传统的单一主导模式相比,X村的发展模式并非依托政府项目打造的“亮点工程”或“样板经验”,而是政府、社会资本、村集体、村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形塑的结果,因而不仅为中国其他乡村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农民增收提供了经验借鉴,同时也与探讨价值共创机制较为吻合。

2.2 数据来源

研究的数据资料主要收集于2023年6-12月和2025年4月,通过半结构化深度访谈、非参与式观察、线上访谈、内部文档查阅以及其他公开资料检索等方式获得(表1)。其中,以半结构化深度访谈等一手资料收集为重点,二手资料收集贯穿整个研究过程,并通过形成数据的“三角验证”提高案例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具体来说,半结构化访谈主要是对X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利益相关者的深入访谈,不仅包括县林业局局长、国有林场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同时也包括X村村干部和部分村民。非参与式观察则是研究团队关于村庄生态、生产和生活情景的现场观察。二手资料主要是研究团队在实地调研等研究过程中搜集的与X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的文献资料,如政策文本、内部档案、统计资料、项目合同协议以及新闻宣传报道等。
表1 案例数据资料收集情况

Table 1 Overview of case data collection

资料类型 收集方式 资料来源 资料说明
一手资料 半结构化访谈 县林业局和国有林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X村村干部和村民、企业负责人 半结构化访谈集中于2023年6-12月,其中访谈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干部1人、工作人员2人,访谈国有林场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3人,访谈村干部5人(包括前任村干部1人)、村民7人,访谈企业负责人2人
一手资料 非参与式观察 对X村“森林生态银行”项目及村庄生产生活情况的实地观察 研究团队对X村“一元碳汇”项目、食用菌种植和毛竹经营等产业发展以及不同主体的参与情况等进行观察,以观察笔记等方式及时记录相关现象、事件和行动
二手资料 内部文档 县林业局、国有林场、县政府、X村村委会 内部文档包括:(1)项目合同协议:如《“一元碳汇”购销合同》;(2)会议纪要:如X村2019年9月11日村民代表大会“关于预期均山山场的处置意见”的会议纪要;(3)情况汇报:如《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建设情况汇报》;(4)档案与统计资料:如《顺昌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手资料 外部公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政府部门官网、新闻宣传报道 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2)政府部门官网的相关文档资料,如《关于进一步抓好林业碳中和试点建设的通知》;(3)官方新闻宣传报道,如《小菌菇撑起乡村“致富伞”》

2.3 研究区概况

X村位于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南部,是典型的“生态高地”。村庄地处丘陵地带,依山傍水,自然资源禀赋优异,生态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70%以上;主要由三个自然村组成,目前共有342户1300余人。村庄辖区总面积约9.3 km2,其中山地面积12735亩(1亩≈667 m2),耕地面积1162亩。但长期以来,村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山林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并未有效转化为发展动能,因而面临“富饶的贫困”和“抱着金饭碗要饭吃”的现实困境。
2003年,福建率先在全省开始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及收益权交给农民,以此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生产和保护山林资源的积极性。2007年,X村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行“均山到户”的承包经营模式,通过“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方式推动家庭承包经营由耕地向山地延伸,核心在于放活山林经营权和确保林农的收益权。但是,林权分散也给山林经营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首先,林权分散和碎片化不仅客观上增加了生态资源确权、价值度量及核算的难度,而且容易带来产权争端和引发村民间的矛盾。其次,由于缺乏统一的“资源—资产”转化平台,村庄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渠道单一、变现困难,绿水青山难以充分转化为农民的金山银山。最后,山林产业主要采取家家户户“单打独斗”的分散经营模式,经营成本高而整体收益低,林农增收遭遇瓶颈。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一方面,部分村民开始大量砍伐森林,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成为村庄面临的重要挑战;另一方面,在山林经营收益偏低的现实约束下,考虑生计和收入需求,越来越多的村民选择在外从事小吃行业,劳动力外流的同时产生了山地抛荒、山林失管等诸多问题,进而导致村庄发展陷入多重困境。

3 结果分析

3.1 X村“森林生态银行”推动农民增收的实践逻辑

3.1.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具体实践

为了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老百姓的金山银山和“幸福靠山”,顺昌县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创新开展“森林生态银行”试点工作。2018年12月,顺昌“森林生态银行”正式设立,搭建了集自然资源管理、开发、运营于一体的平台,对碎片化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和整合优化,同时引入市场化资金和专业运营商负责统一管理,逐步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转换通道。2019年11月,X村森林资源运营平台正式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X村“森林生态银行”借鉴商业银行“分散式输入、规模化整合、集中式输出、持续化变现”的模式,采用“整合流转+提质增效+专业运营+收益分成”的运行方式,通过村经济联合社平台,将零散、碎片化的森林资源进行集约化整合并转换成优质“资产包”,再引入、委托和授权专业运营商导入绿色产业、对接市场和开展持续运营,实现村集体、农户、运营单位等多元主体价值共创。2021年6月,X村正式启动“一元碳汇”项目,将碳汇量通过微信小程序扫码方式,以10 kg/元的价格向社会销售,期限30年,面积2267亩,总减排量22586.55 t。通过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同林业碳汇有机结合,在实现碳汇减排的同时促进林农增收。除此之外,利用碳汇权质押的担保方式,村级运营平台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乡村振兴碳汇贷”授信200万元,用于建设食用菌种植大棚,进而通过食用菌种植推动集体、村民双增收。2023年9月,村庄举办全体村民参加的村经济合作联合社股权证颁发和分红暨福林·福股贷授信仪式,明确“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方向,进一步盘活了农村资源要素,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开辟了新途径(图2)。
图2 X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发展历程

Fig. 2 Development trajectory of ecological product value realization in village X

3.1.2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成效

“森林生态银行”通过搭建资源资产运营平台,将碎片化的森林资源进行集约化整合,由专业团队负责运营增值,帮助林农获得长期持续稳定的收益。从运行架构看,“森林生态银行”设计的基本思路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核心运行机制是通过资源整合、平台搭建和专业运营等实现“资源—资产—资本”的价值转化。其中,资源端立足林农从业意愿和农村劳动力现状,通过租赁、赎买、入股合作、托管等方式实现林业资源的集中收储和整合流转;资产端主要进行运营平台搭建和金融服务供给,凭借专业管理、资金支持、技术支撑的优势将生态资源转换成权属清晰、集中连片的优质“资产包”;资本端以市场需求为目标,通过资本运作、项目策划等方式积极培育生态产业,以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开发运营推动生态产品持续增值变现。“森林生态银行”兼顾经济、社会、环境和治理等多维度的协同,目标是实现生态高颜值、经济高价值、发展高质量和治理高效能的有机统一(图3)。从成效看,“森林生态银行”不仅推动生态、经济与社会多维协同,还有效激活了“沉睡”的资源。在生态维度上,村庄森林覆盖率由2017年的64.84%增长至2024年的71.81%,森林蓄积量由2017年的6.29万m3增长至2024年的10.52万m3,部分林区每亩林地的产值增加2000元以上。在经济维度上,村集体经济从2017年的不到10万元增至2022年的72.6万元,人均年收入从2017年的1.3万元提升到2023年的1.982万元。特色产业如食用菌年产值达1800万元,带动集体与农户双增收。在社会维度上,“森林生态银行”模式为村民创造260余个就业岗位,同时也为入驻企业创收提供机遇,实现村企共赢与福祉共享。总而言之,通过念好“山字经”,X村的生态资源优势不断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快了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步伐。
图3 “森林生态银行”运行架构

Fig. 3 Operational structure of the "forest ecological bank"

3.2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价值共创机制

3.2.1 价值共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现实基础

价值共识源于公共性的价值目标和不同主体的共同利益,集中表现为各价值主体对同一价值观念达成的一致认可和共同追求[22]。一方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体多元、过程复杂,这意味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基本前提是形成主体间价值共识;另一方面,价值共识对公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实际行动具有规范和驱动作用,有助于引导政府、企业、农民等不同主体形成强有力的治理中轴。
建构价值共识需历经价值识别、价值整合和价值吸纳等环节,通过形成价值共同体增强多主体价值共创的可能性[23]。其中,价值识别作为形成价值共识的逻辑起点,主要表现为在多元主体需求表达的基础上开展价值需求的有效识别。在价值识别环节,一方面要拓宽价值需求表达和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准确清晰表达自身价值偏好和需求;另一方面,科学精准地进行价值需求识别,包括对需求主体、需求类型、需求优先序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具体而言,政府更关注生态保护的整体效益与社会公平;企业重视开拓商品市场和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村集体是连接政府、企业和村民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特别关注村集体成员的利益保障和村庄治理效能的提升;村民则聚焦于收入提升与生活改善。然而,由于多元主体异质需求的存在,价值识别后难免存在个体需求与集体偏好的矛盾甚至冲突,为此需要进行价值整合与价值吸纳。价值整合遵循从个体走向集体的“求同”逻辑,主要通过建立利益协调和价值整合机制将个体需求上升为公共需求,实现主体需求、利益、目标的有机整合。与之同时,面临公共价值冲突的现实表征,价值吸纳则强调以包容性制度安排引导个体进入协商与合作网络,推动形成稳定的认同结构和深度的价值共识(图4)。
图4 价值共识的建构逻辑

Fig. 4 Constructive logic of value consensus

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等多元主体的互动促成了广泛的价值共识。在资源端,村集体动员农户将分散林地“存入”运营平台,依据林农意愿通过价值整合与利益协商实现资源整合。其中,无经营意愿者可通过赎买方式(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获得收益;有意愿者则参与股份合作或林地租赁;经济困难、无力经营的农户可通过托管林地享有60%左右的年度分红。在资产和资本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备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有利于推动政府、企业等主体形成价值共识。其中,政府统筹“森林生态银行”的运营管理,并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出资和对标市场,通过项目策划、实施加快生态产业的发展,同时获得经济收益。因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基础是促成多主体价值共识,通过价值识别、整合、吸纳等过程形成价值共同体,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3.2.2 价值共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核心路径

价值共生的关键是将价值共识转换为具体行动,制度嵌入、主体互动及资源交换是其核心要件[24]。其中,制度是价值共创的核心动力,推动价值共生需要制度嵌入,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规范等[18];价值共生依托网络化的主体结构,不同主体平等赋权、共同参与,主体互动程度直接影响价值共创的过程和结果;资源交换构成价值共生的必要条件,其中不同资源要素的交互有助于促进资源整合及优化,进而为价值共创提供保障。
制度嵌入影响个体和组织的决策及行为方式,需统筹宏观的政策逻辑、中观的治理规则与微观的个体响应。制度嵌入的前提在于契合制度结构、法律规范、规则章程等顶层设计,为多元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保障。集体治理规则明确权责分担、利益分配与行为规范,确保各方在公平制度下共建共享。个体行为既是对制度规范等作出的响应和反馈,也反作用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体互动意味着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等多元主体通过持续性的沟通、互动与协作促进价值共创系统的整合优化,从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农民增收。资源交换是不同主体在价值共识的基础上进行资源共享的过程,即通过人力、资本、技术、管理等多种形式的资源交互优化治理效果,最终达成多元共治和价值共生(图5)。
图5 价值共生的关键要素

Fig. 5 Key elements of value symbiosis

案例村通过制度嵌入、主体互动、资源交换促进价值共生,最终由“富饶的贫困”迈向共同富裕的新征途。制度嵌入上,X村准确把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国家和地方政策逻辑,与“森林生态银行”运营平台、投资企业等主体共同制定治理规则,明晰各主体角色分工、行为规范、收益分配等重要内容。其中,平台负责森林经营,企业主导产业运营,村集体与农民参与保护和监督,形成制度约束下的理性行为逻辑,共同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水平。主体互动上,政府以项目制引导企业参与生态产业发展,企业带动乡村发展并助力增收,村集体与村民通过分红与劳务收益实现共赢。资源交换上,人力、资本、技术、管理等资源共同投入“森林生态银行”的价值创造过程。总而言之,价值共生将理念上的价值共识转化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具体行动,并通过制度嵌入、主体互动和资源交换实现农民增收。

3.2.3 价值共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最终目标

价值共赢强调兼顾和促进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追求多元共治基础上的互利共赢和风险共担,因而构成了价值共创的最终目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等主体共同构建出价值和责任共同体,并通过资源交互整合达成价值共赢目标。因此,实现价值共赢应当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即不仅要明晰各主体的权责分工,同时还需有效协调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并解决潜在的价值冲突。具体而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包含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等多元主体,真正促成价值共赢的关键在于构建科学合理、强包容性及高灵活性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形塑主体间的利益共同体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此,一方面需要以收益合理分配推动价值共赢,特别是协调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通过激活合作网络中的利益相关者实现主体间互利共赢和价值共享;另一方面,以价值冲突有效化解保障合作稳定,重点发挥冲突调解机制的缓冲功能,促进主体高效沟通和有效平衡各方诉求,最终增强主体合作的稳定性和价值共创的持续性。
从实践成效上看,X村依托“森林生态银行”初步形成多主体价值共赢格局。一是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通过保底收益和主伐分红模式,村集体经济从2017年不到10万元的收入增长至2022年的72.6万元。二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林农通过“保底收益、一年一分红、主伐再分红”机制获得稳定预期与持续收益。数据显示,2020—2023年间,X村人均年收入分别为14550元、16850元、18370元、19820元。人均收入的逐年增长正是生态红利惠及农民群体的有力证据。三是企业经济效益增加。生态产业的发展吸引多元投资主体,推动林业碳汇、特色农业与生态旅游蓬勃发展,实现企业盈利与生态价值提升的良性循环。四是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农民广泛参与、多元共治格局初步形成,推动治理效能提升与内生动力增强。X村也因此获评“福建省‘一村一品’示范村”“福建省森林村庄”等荣誉,展现出生态共富与治理现代化协同推进的良好图景。

3.2.4 价值持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

价值持续的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价值共识、价值共生和价值共赢的基础上,对于已经产生的价值输出或价值结果进行制度转化,不断巩固价值共创的实践成果;二是以可持续的理念和思路引导价值创造全过程,减少和避免短期行为,从而保障价值共创的持续实现。因此,价值持续既是价值共创重要环节,又是持续实现价值共创的保障。可持续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内在要求,包括发展的可持续和共享的可持续[25]。乡村生态富民本质上是一个渐进、持续的过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立足于价值实现的可持续性。一方面,发展的可持续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中巩固生态优势,推动生态产品的科学开发与可再生利用。另一方面,共享的可持续要求构建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生态收益的公平分配,使农民在参与中持续受益、增强生态保护积极性。因此,实现价值持续的关键是协调持续发展和持续共享的关系,通过构建协调有序的价值创造机制和公平普惠的分配体系,推动生态价值的长期释放。
X村“森林生态银行”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引入专业团队对林业等生态资源进行运营管理,促进资源治理与价值提升。此外,X村在发展生态产业的同时,通过道路硬化、垃圾清运、旱厕整改、污水处理等措施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多措并举擦亮农民增收的生态底色。在可持续共享方面,X村构建多主体共建共营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森林生态银行”是资源资产共享的“生态银行”,由政府、村集体、农户、运营企业等共建共营,主体参与是保障收益合理分配和实现“资源—资产—资本”持续转化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生态红利共享,特别是惠及农民等弱势群体。总而言之,在可持续发展目标和生态产品公共性的双重约束下,价值持续是价值共创的重要保障,更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3.2.5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最终形成

基于上述案例分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最终形成依赖价值共识、价值共生、价值共赢和价值持续四个流程(图6)。具体而言:第一,价值共识作为价值共创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基础。其核心是在价值识别的前提下通过信息沟通、共情激励等方式实现价值吸纳与整合,构建生态富民的价值共同体。第二,价值共生是价值共创的核心路径。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等多元主体通过制度嵌入、主体互动、资源交换形成合作共生关系,并通过具体实践进行价值创造,从行动层面建构责任共同体。第三,价值共赢是价值共创的最终目标。通过优化利益分配机制与协调主体间潜在的价值冲突,形成多方互利、动态平衡的合作格局,不仅体现出生态富民的公平正义要求,同时也增强了主体对价值共识与价值共生的认同,从而构建制度化的利益共同体。第四,价值持续是价值共创的重要保障。其重点在于价值实现机制的长期有效运行,关键在于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制度化的生态保护体系与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生态产品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与农民增收的稳定性,最终构建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图6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价值共创机制

Fig. 6 Value co-creation mechanism linking ecological product value realization to farmers' income growth

4 结论与启示

4.1 结论

农民增收是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乡村作为优质生态资源的富集地,如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增收动能,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基于X村“森林生态银行”的案例分析,从价值共创视角探讨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内在机制。研究发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能够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价值共创机制发挥的关键作用,即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等行动主体通过价值共识达成、价值共同生产、价值共赢共享、价值持续实现等过程,推动经济、社会、生态与治理等多维度价值共创。其中,价值共识通过识别、整合与吸纳构建理念基础;价值共生作为核心路径,依托制度嵌入、主体互动与资源交换实现共创;价值共赢为目标,反过来也强化共识与共生;价值持续则保障共创机制的长期稳定,推动公共价值持续实现。

4.2 启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战略要求。为了有效实现乡村生态价值持续转化,破解促进农民增收的实践难点,本文提出以下实践启示:
第一,因地制宜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可持续路径。考虑各地生态产品在类型、功能与需求上的差异,应制定分类指导方案,推动差异化配置与精细化实施。对公共物品型生态产品(如空气净化、水源涵养),应由政府主导和制定“生态服务清单”,通过横向补偿和成效奖补机制实现价值转化;对经营性生态产品(如特色农产品、中药材),应依托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发展绿色产业,推动品牌打造和产加销一体化;对碳汇、水权等准公共生态资产,可构建“政府搭台+市场运作”机制,推进标准认定、资产确权与交易制度建设,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第二,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制度体系。生态产品交易需构建涵盖管理、交易、监管全链条的制度架构。为此,应在国家或省级层面出台管理办法,明确交易主体、品类及流程,鼓励地市设立交易平台,重点支持碳汇、水权、景观使用权等产品交易,同时可借鉴林权、排污权等经验,构建“目录+地图+评估模型”一体化平台,提升交易透明度与效率。在监管方面,建立多部门联合机制,加强对交易真实性、价值评估和资金合规使用的全流程监督;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与保险,防范道德风险与价格扭曲,营造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
第三,完善多主体参与的生态收益共享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关键在于价值合理分配与持续激励。针对部分地区村集体和农户参与度低、分配机制不合理等问题,应构建“资源—资产—资本—资金”闭环机制,推进资源确权、资产登记与价值评估,支持村集体以生态资源入股合作社或企业,实现“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对此,可组建“生态资源股份合作社”,将林地、水体等量化为股份,实行与生态绩效挂钩的分红机制,增强农民保护积极性。同时,建立村级收益议事机制,规范生态红利的分配方向,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就业岗位和基础设施,推动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
鉴于不同乡村在生态资源、经济水平与社会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X村“森林生态银行”模式的推广需因地制宜、审慎评估。一是生态基础适配性。该模式依赖于优质生态资源与成熟运营体系,适用于生态资源禀赋良好、生态系统稳定的区域,对于资源匮乏或退化严重的地区,需深入论证其可行性与可持续性,避免制度空转与资源错配。二是经济类型适配性。村庄类型(资源型、农业型、旅游型等)影响其产业基础与市场接入能力,决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适用逻辑,为此需分类施策,制定差异化实施路径。三是社会环境适配性。村庄的治理能力、社会资本与村民参与程度,直接关系制度落地效果,因此需重点考察基层组织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村民合作意愿。概而言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推广须强化本土适配性分析,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从而实现生态价值与农民增收的协同转化。
受数据可获得性、时间以及经济成本等因素的客观限制,本文选取单一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旨在深入探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农民增收的内在机制。尽管该案例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典型性,但单案例分析在研究对象的多样性、背景情境的复杂性以及结论的外部推广性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具体来说,单案例样本难以全面反映不同资源禀赋条件下生态富民路径的异质性特征,研究结论的外部效度也存在地域适用边界。因此,未来研究可在立足区域差异基础上,从跨区域、跨类型的维度出发,识别影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效的关键变量与作用机制,更加系统地厘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复杂因果链条,以增强研究结论的理论解释力与实践启示,并为制定更具适应性和推广性的政策提供学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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