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主持人:
杨晓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一级调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区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等。
访谈主题
文化遗产保护在记录人类历史、维系文化认同和维护文化多样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范畴包括有形的物质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形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1]。这种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并蕴含着深厚的历史、艺术、社会和文化价值
[2]。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含甚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分为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与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五类;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非遗项目”)则包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民俗十大门类。无论是哪种分类方式,都从不同维度系统呈现了人类文明的创造性成果,勾勒出各民族适应环境、认知世界的人文智慧,并通过口传心授、行为示范等方式代代相传,生动展现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精神性与智慧性的形态方式和活态传承的独特魅力,在人类社会和世界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是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国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传承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着各群体的生活方式和思想价值观,成为维系民族团结与协作、促进文化多元一体和谐发展的重要纽带
[3]。它不仅为中华民族提供了丰厚的文化精髓,也成为凝聚民族力量、推动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具有不可或缺的战略意义。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要继承好、发展好自身文化,首先就要保持对自身文化理想、文化价值的高度信心,保持对自身文化生命力、创造力的高度信心”;并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要深入挖掘和保护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其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国政府历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截至2024年12月,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的项目共计44项,位居世界第一,为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相较于其他遗产,在当前城市化、工业化、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浪潮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与考验
[4],涉及不断变化的传统和活跃的社会实践,且通常与地域、语言、宗教、政治及社会组织密切相关。在市场经济发展、供需关系转型等多重因素交织的影响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受到强烈冲击,许多传统非遗项目和文化表现形式传承的土壤与环境遭到破坏。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导致传统文化实践和技艺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和功能衰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出现断层,并逐步式微。过度的商业开发也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本体价值被表面化、形式化和过度消费化,原本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传统价值逐渐丧失
[5]。与此同时,年轻一代缺乏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传承链条断裂,许多非遗项目未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面临后继乏人的困境。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面临的诸多挑战,亟需形成创新的保护与利用新路径。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所存续的环境息息相关,需要从单一的项目保护转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孕育、发展的环境的整体性保护,强调其与自然、社会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其保护和利用也不仅要着眼于对传统技艺和文化的传承,更要注重其与现代社会的融合与创新,通过融入现代生活场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活态传承和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迅速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如虚拟现实、数字博物馆和在线平台的应用,使其能够突破地域限制,在更广阔的空间内传播和交流。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创意产业、旅游业等领域的融合为其注入了新的生机,推动其在现代消费文化中开拓新的生存空间。
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时代责任也是国家使命。面对新时代的新变化,需要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剖析现存问题,并洞察时代发展趋势,立足当下文化语境,加强不同领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对话与碰撞,从而形成更丰富多样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因此,我们策划了“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保护与传承利用:体系、路径与挑战”的专家访谈,邀请了来自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当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理论和现实路径,希望通过多层次的对话可以有效总结经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交流,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激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主持人: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国家战略意义,自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走过20余年的历程,取得了非凡的成绩。整体上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体系结构是什么样的?
访谈嘉宾:
罗微,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主持多项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文本编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达成的共识,是21世纪全球文化治理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工具。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以下简称“《公约》”),开展国家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参与国际一级相关实践,表明了国家意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需要传承发展,人类可持续发展需要中华文明继续发挥作用。中国全面开展履约实践,有44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名录、名册,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在华获批设立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培训和能力建设。在世界复杂变化的发展格局中,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体现着大国能力与大国担当,并为《全球文明倡议》的实践提供了行动支撑。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国家战略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保护实践,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概括为起步早、起点高、成效好、可持续,并全面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实践中。201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明确立法目标、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与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与传承传播制度的基础上,主要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责任进行了规定。中国持续出台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指导方针、工作原则,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推进。国家与地方不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配套,从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代表性名录项目申报、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保护单位认定、资金使用等管理工作规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生产性保护等保护方式实践;传统医药振兴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曲艺传承发展计划等门类保护和昆曲、秦腔等项目保护。整体上形成了以法律为保障、政策为指导、制度为遵照、规划为引领的系统性保护工作框架。
与此同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形成了政府主导、多元行动方共同参与、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格局,确保了职责明确、程序通畅和治理效能。在国家层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建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随着工作需要,不断调整优化。中国设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工作机构,批准成立了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团组织,建立了专家咨询机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原则得到较好的全面贯彻落实。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都明确了人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者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孕育于人民的生产生活,关乎于衣食住行基本生计,关照着人们的心理活动、情感互动和精神追求,关系着多元化的人际互动。人人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实践者。国家承认、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文化权利,鼓励、支持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通过发放补贴,提供场所等措施落到实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大传统节日列入法定假日,满足了人民群众节日文化需求。“让妈妈回家”苗绣公益扶贫项目,通过苗绣赋能培训,为妈妈留在家中提供可持续生计机会,兼顾了养老育小。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国家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受灾群众修复精神家园。“非遗进校园”关注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培养。“非遗在社区”满足社区民众在城市化发展过程的文化需求。“中医药进医保”促进遗产实践,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宣传保护理念,普及保护知识,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促进文化对话交流。“以人为本”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发展为目标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念。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我们提供持续感和认同感,能够关照个体、社会、国家和人类发展需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设计的核心理念是传承发展。如中国珠算通过珠心算得以再创造,古琴艺术实践者群体不断拓展,越剧沉浸式观演方式创新等,无不体现着中华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实践中成为重要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游、非物质文化遗产集市等新业态的衍生,丰富了当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欢乐春节”、舞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成为传递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增进交流交往的重要媒介。在参与全球文化治理,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是中国方案,是中国经验,是中国智慧,更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主持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与之息息相关的整体环境。当前以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模式和独特贡献,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基于什么样的理念而来?又有什么特色呢?
访谈嘉宾:
陈华文,浙江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二级教授,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荣誉主任,浙江省民俗文化促进会会长,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保护核心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作为活态文化传承的实践场域,其本质是构建一个文化生命的有机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并非简单的文化要素叠加,而是通过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文脉传承、文化主体认同、制度保障体系等多维度的生态互动,形成具有自我修复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永续发展的文化生态系统。在现代化进程加速的今天,这种整体性保护理念突破了单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和传统博物馆式的静态保存模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开辟了新路径。
第一,促进地理基因与文化血脉的交融共生。非遗项目的存续都是基于地理环境、文化传播并同时融入地方历史文化血脉的共生产物。武夷山岩茶文化离不开茶山梯田,依山势而建的水系网络与茶农劳作形成的生产智慧,构成独特的文化生态和景观。因此,这里的制茶技艺传承离不开丹霞地貌的岩层裂隙、云雾缭绕的湿润气候,以及红壤的矿物成分。这种地理环境与人文实践的深度互嵌,使得岩茶制作技艺成为不可复制的地理基因与文化血脉相融的文化生态共生的“艺术”。同理,黄河三角洲的草柳编技艺,源于黄河泛滥后形成的湿地生态。当地民众利用芦苇、蒲草等天然材料,发展出适应洪泛区生活的编织技艺。这类非遗项目既是自然灾害应对的生存智慧,也是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典范,彰显着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关系。本质上看,所有非遗项目的创造和传承,都存在着与其他文化相互依存的关系,一种或一些文化的弱化或消失会带来某一非遗项目的弱化或消失。
第二,支持制度保障与文化自觉的双向建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保护工作从项目化向整体化和系统化转型。但在政策执行中常出现“文化孤岛”现象,将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割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协调机制,在传统村落和相关建筑的保护中实现文化遗产与当代社区发展以及非遗项目的整体传承和发展有机衔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并推行“文化持有人”认证制度,让掌握传统技艺的民众获得社会尊重与经济回报。这种制度创新激活了文化传承的内生动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政府主导转向社群自觉。
制度建设一方面是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文化生态保护区未来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保障。目前在国家层面的管理办法原则性规定,在适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个保护区的发展细节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因地制宜的内容,它可以从根本上引导和建立地方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对于文化生态区保护的认同以及文化自觉。
第三,加快文化认同与价值重构的现代转型。随着现代化不断发展,从传统农耕社会生长起来的特色文化,在地方文化认同与中华民族的文化多样性及其价值重构的现代转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实践可以为这种转型提供符合当下技术发展和价值伦理的全方位保障。如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唐卡画师的培养体系,将宗教仪轨、绘画技艺与藏医知识相结合。年轻画师在掌握矿物颜料制备技法的同时,融入宗教仪轨和绘画技艺,学习数字化传播手段,这种传统与现代的对话重构了文化认同的内涵。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通过民族节日多民族参与,共同庆贺,集中文化展示,在实践传统节日的民族及地方认同的同时,实现文化共享和文化融合,实现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转型,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的。
站在文明演进的历史维度,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质是重构现代社会的文化根系。这个系统工程需要超越保护与发展的二元对立,在动态平衡中培育文化生态的自我更新能力。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是被抢救的“文化标本”,而是有机融入当代生活的“文化细胞”,才能真正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活态传承。这种传承既是文化基因的延续,更是文明创新的起点,为人类文化多样性保护提供中国智慧。
主持人: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是中华文明五千余年绵延赓续的鲜活见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键构成,更是各族人民珍贵的精神瑰宝,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什么重要作用呢?
访谈嘉宾:
林继富,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二级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中央民族大学)首席专家,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学、共同体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助于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提振中华文化自信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最深层次的认同资源,也是最具活力的认同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过程就是赓续中华文化基因,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和认同感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共同创造和世代传承的方式讲述各民族“同源共祖”和“同源共族”的历史故事,以及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友好往来”和“姻亲互联”的社会事实,为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共同体意识提供思想文化养料,以此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贯穿多民族、跨地域民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历史和互嵌的生活实践,在此过程中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创共享共传和共情的特质,这种基于文化共同性、情感共通性和心理共构性交汇共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文化土壤和丰富的生活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跨越家族世系、跨越地域乡土、跨越宗教信仰,构成多种信仰和谐共存、多个民族家庭和睦相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黏合剂”,将中国五十六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刻意为之,而是“日用不觉”的行动。
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生活的传统和传统的生活,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传承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中华文化基因,包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保护传承中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同体基因,延续中华文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中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际、族际交往交流中进行展演,成为表现各民族美好生活愿景的集体欢腾,彰显着“天下大同”的文化基因。例如,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将不同地区与民族的茶文化在彼此共识行动中得以深化,实现民族凝聚力与归属感的增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离不开以人民为中心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两创”的实践方式为人民创造财富。为此,中国各地建立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小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服务民众生活改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本。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资源的产业振兴核心坚持人民立场和系统观念,锚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的结合点,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本价值“活”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的产业根植于人民的生活,产业振兴不仅带动旅游和文创,其更大作用在于促进区域共同体建设,提升人民生活福祉,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助力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五,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生活,亦是集体的传统实践,每个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滋养和熏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集体世界观、审美观,具有塑造社区价值、传递民众情感的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民生活秩序建构的重要力量,在日常生中维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缓和邻里矛盾、保持社区团结稳定等方面展现出特殊作用,具有构建和巩固共同体的重要功能,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于“合理利用”原则,通过对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共享符号的挖掘与运用,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与持续感,凸显中华文化形象。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需要加大力度深入挖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当代价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当代各族人民的生活相连接,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团结凝聚、在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创共享生活实践中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主持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美好见证。如何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激发其当代价值和时代活力,惠及各民族同胞?具体有哪些实践路径和案例?
访谈嘉宾:
王敏,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二级教授,新疆大学新疆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叙事学、符号学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发展的过程正是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连接各族人民生活及情感的重要纽带,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赓续中华民族文化血脉的力量之源。
就此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更是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美好见证。2025年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文化空间的“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成功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充分说明:一方面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近年来不仅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还获得了国际上的支持与肯定;另一方面,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生活联系和情感联结,加强各民族人民在文化、观念和价值等方面的认同,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赓续中华民族文化血脉,有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术共同体、政府力量和传承人主体在推进科研、投入“双创”及引导数字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品的文旅开发等四方面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体系化认识。
(1)有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体系化科研,进一步提高相关科研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投入,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共有的研究基础。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主导下,倡导高校及其他科研院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家们投入到系统深入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之中。设立体系化研究的专门经费,鼓励专家们进一步结合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炼出其中的中华文化符号。正如2023年春节联欢晚会中舞蹈《锦绣》正是从国之重宝“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护臂中汲取灵感,依托千年织锦的瑰丽,舞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风采。再如光线传媒历时十年所打造的以“哪吒”等中华民族神话人物为主角的动漫IP形象,在表征“仁义礼智信”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外,也以神话故事的形式反映了国人历史上对星象历法的认知和实践。
(2)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的科学普及,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的宣传力度和科普力度,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共有的文化记忆。举办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全民共享,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之外,还可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成果的出版发行及相关文献的数字化整理。例如新疆大学新疆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基于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符号研究,结合历史文物和民间工艺品考据,与美图秀秀联名推出的“美图国潮纹样计划·国潮纹样新疆篇”在美图秀秀APP上线首日即获得首页开屏曝光,成为现代科技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的创新实践。
(3)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提炼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符号融入文化品牌的开发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共有的情绪价值。如2019年至今,由追光动画和华纳兄弟公司联合出品的《白蛇1·缘起》《白蛇2:青蛇劫起》《白蛇3·浮生》以及2023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与哔哩哔哩联合出品的原创网络动画短片合集《中国奇谭》等,均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民间故事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全面反映出中国动画赓续历史而不失创新的文学性、思想性和艺术表现力,因此广受好评。此外,《梦华录》中的茶百戏、《苍兰诀》中使用苏绣工艺制作的兰花素帕、《星汉灿烂·月升沧海》中的鱼皮画、《狐妖小红娘月红篇》中的绒花和油纸伞、《雾山五行》中的五色、《哪吒2:魔童闹海》中的呼麦等无不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化,是让研究成果借助品牌化的精神产品生产进入民心、焕发新生的例证。
(4)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旅融合的创新性发展,依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打造新时代的富民文旅产业,进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共同的物质基础。开发非遗文创为景区伴手礼吸引四方游客,结合节庆日让景点移情成为年轻人争相购买景区文旅纪念品的情绪动能。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融合的创新性发展,一方面需要因地制宜地推出景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沉浸式体验,另一方面需要深度开发非遗文创纪念品,增加其属地的文化附加值,进而让文旅深度融合为文旅经济发展赋能的诉求落在实处。
主持人:
当下AI、虚拟现实、元宇宙等新技术发展迅速并大量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科技如何赋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新兴科技的关系是什么?
访谈嘉宾:
朱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民协民间遗产文化和旅游专委会副主任,中国地理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和文化地理。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中,人工智能、下一代通信技术、虚拟现实等前沿科技,从曾经遥不可及的“黑科技”,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走进千家万户。在这场技术变革浪潮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迎来了历史性机遇,同时也面临传统性与现代性的价值博弈。
(1)数字化技术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依赖口传心授、行为传承等方式延续,容易受到时间、空间以及传承者状态等因素的影响。而3D扫描、高清摄影、动作捕捉等先进技术有效推动非遗项目抢救性记录的工作效率,这些数字化技术能够将非遗项目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采集、存储和管理,形成永久性的数字档案,可以更全面地留存濒危非遗项目、高龄传承人的传承资料,具有极高的保存及研究价值。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快速迭代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知识大模型则有效助推海量信息和数据的挖掘与呈现,尤其基于图像识别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等人工智能的技术手段对一些濒危甚至失传的非遗项目进行挖掘分析,解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甚至可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智能推演与数字化复现。但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资源也面临着长期保存的问题,依赖于特定的技术环境,而媒体故障、技术变化及某些难以预测的人为因素对数字资源的保存、展示、挖掘带来挑战
[6]。
(2)沉浸式传播重构文化感知范式。VR、AR和数字孪生等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体验带来了革命性变化。通过基础设施、平台服务和智慧应用等不同层级串联,可以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感知体验的新空间
[7],并在一定程度上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摆脱原生空间的束缚,人们可以身临其境地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参与传统节庆活动,也可以将虚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叠加在现实场景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的感知,提升非遗项目的体验感。例如,福建闽剧AR戏台将虚拟角色与现实舞台叠加,实现传统戏曲的沉浸式交互;龙泉青瓷博物馆运用VR解构“72道工序”制作流程,用户可通过手势交互参与拉坯、刻花等工艺环节,使隐性知识转化为可感知的具身经验。同时,先进的展陈技术也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教学,大大提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的互动性。
此外,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融入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传播模式,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次次“出圈”“破圈”。大量传统文化类网红将镜头对准非遗项目,打铁花、火壶等不少濒临失传的技艺通过互联网的传播纷纷被赋予了新生。抖音平台“非遗奇遇季”话题播放量超200亿次,推动很多传统绝技成为现象级文化IP。这种传播不仅带来流量变现,更重塑了年轻群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也给予传承人更多的关注,并赋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的信心。
(3)智能化场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利用。随着物联网、区块链、元宇宙的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交易提供了新的场景。数字藏品(NFT)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相关实物的价值,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版权确权与溯源管理。现代化的工艺流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化保护的效率,3D打印技术将很多复杂的纹样雕饰更快捷地成型,数字化建模则可以让传承人在制作初期就构建出的成品状态,现代工艺技术将很多手工产品以更高的效率加工出来,并以较低的价格推进了千家万户,有利于社会认知的提升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普及。
(4)辩证看待科技与传统的博弈。需要注意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是“活态传承”,是依赖人的实践和社群互动。先进的科技虽能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但难以捕捉其背后的情感、仪式感、即兴创作等动态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在于“非标化”,一方面,过度依赖技术工具和现代化的生产流程,可能导致传承人技艺被机器取代,破坏其本体价值。另一方面,先进生产方式的标准化体系可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个性化彰显的降低,而工业化生产的替代品则可能使传统手工产品失去在日常生活用品市场的竞争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科技应找准着力点和发力点,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技术手段而非核心生产方式来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总之,科技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化转型,也能加速其异化与消亡。关键在于以文化持有者的权益为核心,通过技术手段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而非“标本化”,在创新中守护文化根脉,在转化中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
主持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责任,是推动文明互鉴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纽带和国际共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面临哪些重大问题和挑战?国际社会应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产生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访谈嘉宾:
康丽,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发展中心秘书长,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间叙事、民俗学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性别。
自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通过并实施的二十余年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然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关注。伴随这份关注涌现的,不仅有文化传承和珍视文化多样性的热潮,还有泛非遗化的逐渐蔓延。所谓泛非遗化,指过度简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误用和滥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标签的一种倾向。这一倾向往往会忽略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遗产的本质特征,将其曲解为标识文化等级的标签,或物化为仅体现历史积淀的文化实践成果和文化产品。
在泛非遗化的过程中,对短期商业价值或政治利益的追逐往往会超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的尊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落入泛非遗化陷阱。这种陷阱主要表现为两种趋向: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过度历史化,即为谋求短期商业利益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片面地局限于其历史传统之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简化为一种历史性正统的象征性标签。这种趋向容易割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其所在社区和实践主体的密切关联,也会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适应性和主体创造性。长此以往,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会沦为资本逐利的工具,丧失其原有的文化内涵和生命力,导致去语境化、过度商业化和静态化等负面影响的出现。二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机制误解为文化所有权或文化等级的标识。这种误解会歪曲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的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一旦成为文化所有权的证明或区分高低的等级标志,就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严重偏离了主体赋权、活态实践、社区为重等核心理念,违背了其促进文化繁荣、实现文化间对话的初衷。
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在其第十二届会议的决议中,就针对此类现象发出过明确的警示,并在审查机构
①① 审查机构(Evaluation Body)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为实施《非遗公约》名录体系而设置的专门咨询机构。该机构负责完成对列入《非遗公约》各名录与国际援助的审查工作,其评审报告是政府间委员会判定各缔约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能否列入名录的重要基础。
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中特别指出:“提醒各缔约国,列入名录并不谋求通过诸如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专业认证或许可以建立一个所有权的体系,并且任何一个列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诸名录的项目也不意味着对某一文化表达的专属所有权”
[8]。这一决议阐明了《公约》名录体系对文化所有权的基本立场,即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享性而非独占性。这既是对国际社会正确认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指引,也是对泛非遗化陷阱的一种纠偏。
为有效应对泛非遗化陷阱带来的风险与挑战,需要建立能兼容过程性保护与包容性再生产的应对措施。这不仅是中国推进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向,也是所有缔约国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的共同责任。事实上,已有不少缔约国进行了积极的应对尝试。例如,2020年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下简称“代表作名录”)的韩国燃灯节项目,就因明确提出了一套旨在防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后产生负面影响的预防性保护措施而受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的特别赞扬
[9]。这些措施详细阐明了应当如何应对过度受欢迎可能带来的意外结果、解决不同地区不同实践形式标准化的问题,以及防范在传承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技能传承基础削弱等风险
[10]。上述预防性措施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泛非遗化的频发。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前瞻性思考,也为解决泛非遗化陷阱带来的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照。
回顾《公约》通过以来的二十余年,各缔约国的积极实践和所取得的保护进展,是我们喜见的。然而,泛非遗化陷阱的不断出现,提醒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条以文化促和平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中保持警醒,坚守文化自觉和过程性保护的理念。在此基础上,既要充分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的主体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又要顺应新的时代需求维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与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一人类共同文化财富在当代社会中保持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大的力量。
主持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根植于城市和乡村土壤,既是城乡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又在城乡发展中起到重要的驱动作用,如何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来助力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
访谈嘉宾:
周建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与旅游规划研究所原所长、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特聘研究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中欧可持续城市化中方专家。研究方向为文化和旅游规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快速城镇化和信息时代外来文化的冲击下陷入了断档、破碎和脱域的困境
[11]。广大乡村和老旧城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产生地和承载区,也是快速城镇化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冲击最大的地域。需要抓住国家实施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的战略机遇,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来体现其时代价值,并为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赋能,通过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供物质场所和环境,构筑体现时代价值的新场景。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文化是乡村的“根”和“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文化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家园的核心要素。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的基本逻辑是通过组织振兴和文化振兴营造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幸福家园,吸引和培养各类人才,实现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独特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内涵,是乡村居民共同的记忆和情感纽带,留住部分乡村人才在家乡创业;当地政府通过乡愁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吸引大批走出去的企业家、文化人士、技术人员、退休干部等乡贤回乡创业
[11]。其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属性,即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文化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设9100余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直接吸纳27万余名脱贫群众就业,人均年收入超过3.6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在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代价值的同时也显著提升了乡村居民的收入。此外,“非遗+”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植入乡村产业发展场景,提升产品附加值。如“非遗+农业”,中国竹乡浙江安吉竹编工艺产品的热销;“非遗+工业”,湖南怀化蜡染布产业的发展;以及最具产业效益的“非遗+文旅”,已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要动力。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乡村旅游接待人数22.48亿人次,总收入1.32万亿人民币,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金钥匙”
[12],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中起到了关键和催化作用。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中国的快速城镇化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6年中国跨过30%的快速城镇化拐点,2021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城市更新主要任务是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其中的重要内容包括:解决部分城市的历史文化快速流失,“千城一面”的工业化城市景观及与本地文化毫无关联的建筑设施等,让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传统文化找到适合的承载空间,留给子孙后代具有历史记忆和文化灵魂的美好生活空间。
文化在推动城市经济和社会的长期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赋予城市更新地区独特的吸引力。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塑城市文化记忆,为城市精神和情感再生提供机会。通过对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能够唤醒人们对城市历史的记忆,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如哈尔滨的东北杂技、二人转等传统民俗,以及剪纸、烙画等民间工艺品,都是城市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日本京都历史街区保留了大量町家,为当地居民继续从事生产工作提供了空间可能。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资源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城市经济中所占份额很大且不断增长。建成于2005年、占地面积约50 hm2的韩国坡州艺术村,是韩国规模最大的艺术村和文化产业的主要基地。在以效率为导向的城市空间重构背景下,通过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和“非遗+”,让具有时代价值的非遗项目嵌入城市休闲街区、商业综合体,文化景区、城市社区甚至城市风貌塑造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生产生活,保持和提升其“生命力”找到新场景。例如,日本京都清水寺周边街区保护修缮基本完成,充分挖掘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游客量与旅游消费屡创新高。革命老区江西永新县城的城市更新,将历史街区保护修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机结合,实现了文旅产业发展与精神家园修复。海口国际免税城则定期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商圈的活动,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作品展陈,邀请传承人组织现场活动,激活城市消费空间的文化底蕴,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在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中,遵循保护传承的发展规律,凸显合理利用的时代价值,是增强“非遗生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的有效途径。
主持人:
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是社会热点,也是文旅融合战略的关键路径。旅游利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存在哪些关系?如何有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
访谈嘉宾:
孙业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旅游学刊》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乡村文化振兴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理事,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遗产旅游、乡村旅游、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等。
遗产和旅游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很多学者提出旅游在增加遗产地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强遗产地居民自豪感等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也有学者持相反观点,甚至提出任何旅游活动都是对遗产的破坏,造成了人们对遗产的认识肤浅化,忽视了遗产形成身份认同的文化过程
[13]。不管怎样,随着遗产旅游的蓬勃发展,遗产旅游的正面作用不断得到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联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
[14]。随着文旅融合战略的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迅速,在丰富文旅市场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必须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不是对立关系。遗产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实践,遗产管理及游客的参观行为其实是对遗产价值与意义的偶然建构与重构行为,因此也是一种保护
[15]。这一观点无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提供了理论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的重要资源,丰富了旅游的文化内涵。同时,旅游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实践和应用场景,能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人们生活,从而实现其活态传承。二者显然是互相促进的关系。但是,二者还存在孰先孰后的关系。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具有重要意义
[14]。这种意义显然远远大于旅游的市场意义,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永远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第一目标,可持续旅游发展只是其一种保护手段。这里还衍生出另一个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本质上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孰先孰后的问题。显然,离开了传统的创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现在很多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创新发展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异化,本质上就是没有分清遗产和旅游孰先孰后的问题。
因此,想要有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高质量发展,必须正确认识以上关系,继而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与可持续旅游模式的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多样,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适合通过发展旅游,但也有一些涉及传统的、私密性的、仪式性的或特定文化背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认真评估其发展旅游带来的影响,避免过度商业化造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的过程中,要深入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与价值,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其次,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发展理念,有效提升旅游质量与游客体验。系统性保护理念强调将遗产的物质与非物质形式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旅游者通常是通过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来形成目的地整体印象的,系统性保护的理念不光为遗产保护提供了整体环境,也为游客提供了系统了解遗产地各类文化要素的机会,能够有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中国设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性保护探索的一种很好的尝试。再者,加强对社区尤其是乡村社区参与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根植于特定的社区与乡土文化之中,与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紧密相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中,应充分尊重并激发社区的主体性,特别是加强对青年人的扶持力度,培养代表性传承人与旅游服务人才,尤其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方向,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搭建人才孵化平台、设立专项基金、创新人才交流交换制度等方式激活相关领域青年人才的参与热情,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创新发展的基层热情。此外,开发本地社区参与的节庆活动,不仅能够增强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与自豪感,还能有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旅游可持续发展。最后,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与宣传方式,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吸引力。现在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缺乏深度文化内涵,应积极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形式,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具有文化内涵的节庆表演中,编制遗产研学手册,深入解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与地方意义等。此外,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营造沉浸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场景,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吸引力。
主持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空间和载体,也是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体验活动得到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普遍欢迎,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和运营?
访谈嘉宾:
葛磊,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部主任,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不仅承担着技艺传习与文化认同的核心使命,还通过空间营造激活社区参与,成为地方文化振兴的新动能,也是文旅融合的重要服务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既需要满足文化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本需要,也要结合社区需求、人民需求、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和提升。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建设、优化如火如荼,但也存在着展陈体验形式单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标本化”、场馆建设运营缺乏标准等问题,亟待从管理部门到建设运营主体的共同重视。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的建设和运营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的定位。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求和目前相关设施普遍匮乏的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尤其是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定位要相对复合化,集合展览展示展演、研学美育、动态展示、互动体验、创意开发、惠民服务、旅游等功能。
第二,尽快研究出台相关规范文件。目前国家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文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设计、建造、展陈、运行没有标准可依,一些场馆参照博物馆等设计规范,使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沦为陈列的标本,无法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更多地普遍面临设计简单呆板、展览乏善可陈、活动参与不高、影响少为人知、黏性较为缺乏等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本身的运行,而且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形象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要积极盘活现有场馆资源。受资金、政策等方面制约,新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相对较为困难,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老厂房、老作坊、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改造利用,盘活资源,发挥效能。
第四,紧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开展建设和运营。
(1)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享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之一在于其共享性,如何让人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民共享,是每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都要认真考虑的问题。通过各种展示、体验、销售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与价值得到更多人的接纳、参与、享用。
(2)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凝固不变的文物,作为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活态性是其本质属性,也是其魅力所在,有传承人参与的活态展示与体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的立身之本。
(3)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关键在人,一件件展品背后,是一个个长期坚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要通过各种方式,凸显人的智慧和创造,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人的重要性,也让相关设施与传承人和观众建立情感链接。
(4)注重互动与体验。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技的融合,让必须有人值守的常规体验方式变为无人值守的开放式体验,降低互动的门槛,提升体验的便利。通过开发各种打卡装置、自助体验设备,让观众能参与、能动手、可拍照、可带走,通过一次参观,建构起一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互动的美好体验。
(5)连接现代生活。设施的视觉呈现、主题色调、展陈方式、展品选择、活动安排,要注重与现代生活方式、生活场景、生活情趣的契合,不仅是专门的参观,还有日常的漫步、闲逛、感受、体验,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客厅的概念。
(6)聚焦年轻群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在于年轻人,如何为年轻人设计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从引进年轻设计师主导整个设计,到大量采用年轻传承人的新作,到活动设计适合年轻人口味,注重与年轻人生活的互动以及年轻人重点媒体的宣推,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7)探索开门办馆。突破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物理空间的制约,通过与所在社区、其他机构、空间的联动,走出馆内,扩大影响范围,让更多的民众去接触、体验、感受,也是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
第五,加强建设运营的资金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多元化的资金保障制度支撑,既依赖政府主导的公共财政体系,也需激活社会资本和市场机制。针对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需纳入地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范畴,探索通过委托运营、展览采购等方式提升管理运营活力;针对民营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可开展税收减免、效益奖补等方式减轻运营压力,激活社会资金。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展演服务、研学体验等市场欢迎的新产品,由依赖财政托底转向价值创造,构建可转化的品牌矩阵。
总之,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真正融入城市乡村的肌理之中,融入当代生活之中,融入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之中。
总结
当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经历从“抢救性保护”转向“系统性保护”的新阶段,其既是对文化生态整体性、活态性本质的回归,也是对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的主动回应。本次访谈以“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保护与传承弘扬”为题,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展开对话交流,正是基于当下新形势、新背景的新理念和新思考。总结以上专家的观点,可以发现各位专家立足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对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出了新观点和新思考,以总纲—实践为基本思路,本次笔谈既涉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当代价值,也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技、泛非遗化与商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乡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等不同层次的保护反思与实践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富有启示性和针对性的见解。综合各位专家的主要观点,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保护与传承弘扬需要重视以下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其保护与传承在当代文化治理体系中具有多维度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当前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形成了以法律为保障、政策为指导、制度为遵照、规划为引领的系统性保护工作框架和政府主导、多元行动方共同参与、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系统性工程,不仅涉及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也与其所孕生、存续的地理空间和人文环境息息相关,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为引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措施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创举。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重要作用,对其保护不仅是进行抢救性记录和陈列式展览,而是在更广阔的空间里激发其当代价值。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理念是“见人见物见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逻辑始终是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全民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上升为国家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着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和城乡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一方面需要重视其文化资源的基本属性,也要突出其文化事业的重要功能,推动挖掘、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深刻的文化内涵、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推动以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引领,培育社会文明之风,凝聚向心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与永续发展。
(3)无论是科技还是旅游,抑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陈场馆建设,都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所提供的场景、媒介或工具,都需要落实到遗产保护的关键点上,需要在尊重遗产保护的前提下推动其多形式的转化与利用。在创新性保护和创造性发展的前提下,也需要关注到诸如泛遗产化的风险,避免过度商业化、历史化倾向及名录机制误用等实践问题,推动在地的保护与国际化的合作相结合。需在保护与利用、传统与创新、本土化与全球化的张力中寻求平衡,通过制度设计、科技赋能与教育浸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成为推动文明对话、促进可持续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时代力量”。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历经二十余年发展,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推进机制下,实现了从学术概念到全民共识的范式转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作为文化符号建构着集体记忆,更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成为维系文化认同的“活态纽带”。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亟需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传承创新共同体:既要以政府为引领,通过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的打造等路径夯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也需要激活社区传承责任,激发青年传承人的文化自觉,培育跨界融合的“新匠人”群体;同时要引导研究机构深化保护理论的本土化建构,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转化的方法论体系、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有效路径;更需提升全社会保护、传承、尊重、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真正为全球文化治理贡献“东方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