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学报 ›› 2009, Vol. 24 ›› Issue (1): 11-19.doi: 10.11849/zrzyxb.2009.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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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林业分类经营的空间分析看大兴安岭采伐政策

李月辉1|胡远满1|常禹1|周锐1,2|刘志3   

  1. 1.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沈阳 110016;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49;3.大兴安岭行署资源局|黑龙江 加格达奇 165000
  • 收稿日期:2007-09-10 修回日期:2008-03-06 出版日期:2009-01-15 发布日期:2009-01-15

A view to forest harvest policy from multiple-class management spatial analysis in Greater Hingan Mountains

LI Yue-hui1,HU Yuan-man1,CHANG Yu1,ZHOU Rui1,2,LIU Zhi3   

  • Received:2007-09-10 Revised:2008-03-06 Online:2009-01-15 Published:2009-01-15

摘要: 大兴安岭是我国首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点林区,1998年开始实施分类经营,区划为生态公益林区(禁伐区和限伐区)和商品林区。该区划是否反映自然条件、分类措施是否有利于功能的发挥,尤其是商品林区是否能够承担现有的采伐任务,成为林业经营的焦点。论文对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分类经营格局的空间分析显示,区划充分考虑了自然因素,对天然林特征和分布与自然立地条件间关系的认识和划分合理;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1989~2000年3种经营区内森林的数量和质量变化:商品林区开发以来一直是重点产林区,在1989年针叶林面积比例(41%)就小于该区域的原始状态(72%)、呼中林业局(47%)以及限伐区(54.9%)和禁伐区(47.8%),景观破碎化程度大于其它区域;至2000年,继续逆向变化,针叶林比例降至27%,仍小于林业局(31%)、禁伐区(32%)和限伐区(39%),分布更加破碎化,质量愈加下降,中幼龄林、公顷蓄积小于80m3/hm2和郁闭度小于0.6的森林面积比例分别达84%、52%和73%,森林数量和质量仍为3个区域中最差,难以支持现有的计划产量。因此,该林业局需要继续缩减产量,近期不安排主伐,森林培育仍为主要目标。限伐区和禁伐区的针叶林比例相对较高,但也都低于40%,需继续分别实施抚育措施和严格的禁伐制度。论文空间定量化地分析了大兴安岭的限额采伐与实际植被状况的差距,对进一步改善林业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森林景观, 大兴安岭, 采伐, 分类经营, 区划, 天然林保护工程, 限额, 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