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学报 ›› 2015, Vol. 30 ›› Issue (7): 1078-1091.doi: 10.11849/zrzyxb.2015.07.002
彭山桂1, 汪应宏1, 陈晨2, 魏海霞1, 王健1, 毋晓蕾1
PENG Shan-gui1, WANG Ying-hong1, CHEN Chen2, WEI Hai-xia1, WANG Jian1, WU Xiao-lei1
摘要:
以广东省为例,利用2007—2012 年地级市层面的面板数据,采用面板数据因果检验及回归分析等方法,实证分析了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低价出让财政激励的内在逻辑。同时,从财务和价值两个维度,对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低价出让行为的经济合理性进行了判断。研究结果表明:① 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低价出让具备引资功能,通过土地要素换资本要素的方式能够获取投资的流入;② 资本净流入对地方政府税收和商住用地出让金增长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投资引入将导致地方政府预算内、外财政收入的增长;③ 工业用地低价出让行为普遍具有财务上的合理性,并非不惜成本的非理性竞争;④ 工业用地低价出让行为不具备价值上的合理性,价值损失可视为地方政府以土地要素换资本要素这种引资竞争方式的成本。基于研究结论,论文建议为纠正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低价出让行为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调整中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事权结构;二是改变以财政收入增速的相对绩效为重点的政绩考核方式。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