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学报 ›› 2009, Vol. 24 ›› Issue (12): 2076-2086.doi: 10.11849/zrzyxb.200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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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标准测算

吴泽斌|刘卫东   

  1.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 310029
  • 出版日期:2009-12-24 发布日期:2009-12-24

Assessment on compensation for external benefit in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from the consideration of regional grain security

WU Ze-bin, LIU Wei-dong   

  • Online:2009-12-24 Published:2009-12-24

摘要: 论文依据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损失和基于区域粮食安全所折算的耕地赢余或赤字量,测算出耕地保护区域间的经济补偿标准,以矫正耕地保护的外部经济损失。在不同情景模式下的测算结果表明,粮食主产区为主要的补偿对象,黑龙江省所应补偿的金额最高,可获得543.24×108元/年,而东部地区大多为耕地保护外部效益补偿金的主要支付者,上海市需要支付的补偿金最多,最低也应支付421.79×108元/年。为了保障区域内粮食自给,一些地区维护粮食安全的成本会较高。在耕地保护过程中应该打破传统农业自给自足的封闭循环,遵循耕地保护机会成本的区域差异和区域土地利用的比较优势,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使耕地保护成为实现农业区域专门化,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和集聚效益的手段。

关键词: 土地资源管理, 耕地保护, 经济补偿, 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