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的研究进展及其对资源可持续治理的启示
庄淑蓉, 严祥, 陈睿山

Progress in the theoretical understanding and governance of "tragedy of the commons"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ZHUANG Shu-rong, YAN Xiang, CHEN Rui-shan
表4 “公地悲剧”理论进展对我国资源可持续治理的启示
Table 4 The theoretical progress of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sustainable governance of resources in China
“公地悲剧”理论进展 主要论点(或结论) 对中国的启示
理论检验 “公地悲剧”并不总是出现,因为关乎人与自然众多因素 对资源管理需要关注社会文化背景、地理差异等一系列因素,承认资源环境的差异性
产权制度分类 没有单一类型的产权制度能解决所有“公地悲剧”问题 应加快实施国家政策,明晰资源管理权责,以实现资产配置更加高效,收益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多元治理模式 随着资源利用的时空演变,治理类型可发生变化以应对不同“公地悲剧”现象 根据资源类型,以及资源的生命周期和空间尺度变化,采用不同的治理模式,如旅游地发展初期采用强权治理,中后期采用多主体协同治理;在旅游地核心和边缘区采用不同的治理模式。利用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八项制度设计基本原则,设计公共资源的治理制度
社会生态系统可持续性分析 资源使用嵌入到复杂的社会生态系统中,识别资源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要求综合分析区域的各类自然人文要素 需从更加系统的、多学科角度的理解区域自然资源治理问题,分析一个复杂整体内部的各个社会和自然变量及其相互关系。基于该分析结果,制定合适的治理制度,以实现治理过程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全球性资源治理 随着时间演变,区域性“公地悲剧”可能演变为全球性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可促进全球性资源的有效治理 参与全球性资源的治理时,应当将人类视为命运共同体,寻求各个国家之间的合作,促使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