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方法探索——以湖北省黄梅县为例
王子健, 黄亚平, 谢来荣

Exploration on the method of county-level territorial planning zoning: A case study of Huangmei, Hubei
WANG Zi-jian, HUANG Ya-ping, XIE Lai-rong
表7 黄梅县潜在主体功能判定规则
Table 7 Judgment rules of potential subject function in Huangmei
核点类型 判定规则
生态保护 生态红线占比超过50%或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均值>4(值域范围为0~5)则必须归类为生态保护区;区域内“十四五”生态修复类重大项目覆盖率超过50%或原生地表保持度超过65%则纳入生态保护潜在功能区
生态控制 植被覆盖度超过65%或原生地表保持度超过50则纳入生态控制潜在功能区
农田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占比超过75%则必须纳入农田保护区;区域内地均粮食产量超过全县平均水平2倍或农业设施覆盖度超过75%则纳入农田保护潜在功能区
城镇发展 城镇建设用地占比超过75%则必须归类为城镇发展区;地均人口>2500人/km²或地均生产总值超过全域平均水平8倍或基础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则纳入城镇发展潜在功能区,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占比加和超过35%的除外
乡村发展 地均农业产值达到全县平均水平1.5倍或农村户籍人口密度超过1000人/km²或基础服务设施覆盖度达到75%,则纳入乡村发展潜在功能区,其中生态红线占比超过35%的除外
矿业发展 地均矿产资源储量价值高于15亿元/km²或规划重大矿区占区域总面积超过25%,则纳入矿业发展区,其中各类生态保护政策区占比加和超过35%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