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代表性事件 | 第一阶段: 1978—2002年, 起步探索阶段, 注重建设、 完善制度 | 1978年,第一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规范农房的自发建设行为 1981年,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从抓农房建设到综合规划与建设 1982年,出台《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1993年,颁发《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提出“加强绿化和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建设”,农村生活环境得到关注 1994年,实施《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成立农村处,负责农村环保 | 第二阶段: 2003—2012年, 快速发展阶段, 侧重整治、 建立规范 | 2003年,浙江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整治 2005年,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召开“全国村庄整治工作会议”,规范村庄整治,并将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 2006年,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空心村整治的重要政策途径 2008年,出台《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启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 2010年,出台《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 | 第三阶段: 2013年至今, 转型升级阶段, 综合整治、 全面推进 | 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4年,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首个国家级文件《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2015年,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正式发布 2017年,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为第一仗 2018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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