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作者简介:屠爽爽(1982- ),女,河南周口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与乡村发展。E-mail: tuss.14b@igsnrr.ac.cn
*通信作者简介:龙花楼(1971- ),男,湖南醴陵人,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城乡发展与土地利用转型。E-mail: longhl@igsnrr.ac.cn
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空心化日益加剧,以空心村整治为重点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势在必行。科学评估和测算整治潜力,是农村居民点整治的首要任务。论文通过梳理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方法的相关研究成果,旨在为推进我国空心村整治实践提供技术参考。首先,文章简要回顾了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闲置土地抽样调查法等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的基本方法及其优缺点;其次,详细介绍了多因素综合潜力测算法、遥感判读法等潜力测算的新方法。论文认为,未来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研究需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1)加强遥感技术的应用;2)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体现综合性和地域差异性的统一;3)以乡村空间重构和村镇建设格局为导向,加强整治潜力评价指标的动态预测。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apid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the phenomenon of hollowed villages is aggravating increasingly in China. So it is imperative to carry out rural residential land consolidation, especially in hollowed villages. Assessing the potential of land consolid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consolidation. This paper reviews related researches about the methods assessing the potential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consolidation in order to provide technical references for the practice of hollowed villages consolidation. Firstly, three basic potential evaluation methods were elaborated, including the methods based on per capita construction land standard, per household construction land standard, and vacancy rat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Then, this paper introduces some new methods for potential evaluation in detail, i.e., the comprehensive potential measurement of multi-factors, and remote-sensing interpretation. Finally,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in the future more attentions should be paid to: 1) to emphasize the application of remote-sensing technology; 2) to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that reflect the integrated regional differentiation; and 3) to strengthen the dynamic prediction of potential evaluation index based on future rural spatial restructuring and the construction pattern of towns and villages.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农村住房建设需求不断增长[1]; 在村庄规划管理长期缺失、严格土地管理缺位的情况下, 形成了新房建设向村外扩张的现象[2, 3]。与此同时, 快速城镇化进程助推了中国乡村发展转型与空间重构的升级, 引发乡村土地利用剧烈转型[4]。随着城镇化的推进, 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 但由于户籍制度的障碍、农村社保制度不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不畅等原因, 农村人口的大量转移并未与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缩减相挂钩[5, 6, 7], 反而呈现出“ 农村人口减少、建设用地反增” 的态势, 农村“ 空心化” 问题加剧[1, 8]。农村空心化是城乡转型发展进程中乡村地域系统演化的一种不良现象[2, 9]。农村空心化及空心村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恶化[2, 10], 又进一步降低了农村自我发展的能力, 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障 碍[11]。当前, 中国的农村空心化使得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缺乏重要抓手和空间支撑平台, 亟需通过开展针对农村空心化的空心村整治, 重构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搭建新平台[12, 13]。
近年来,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以空心村整治为重点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2020年)》强调要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加强对“ 空心村” 用地的改造。2009和2010年的中央“ 一号文件” 均明确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治纳入“ 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的范畴。在实践操作层面, 国家和地方都推进了不同规模的空心村整治工程, 如全国范围的“ 万村整治” 、省域层面江苏省的“ 万顷良田建设” 、县域层面郸城县的“ 土地三项整治” 等。2014年, “ 十二五”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空心村综合整治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重点项目的启动, 标志着空心村整治正在逐步被提升为国家战略[14, 15]。然而, 对空心村整治潜力进行科学评估和测算, 是空心村整治工作面临的首要任务, 也是顺利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 本文试图梳理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测算方法, 并探讨其未来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 以期为推进我国空心村整治实践提供技术参考。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是指在现有的社会经济条件下, 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合理规划, 调整土地利用的内部空间结构、迁村并点及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等措施改造整治后“ 富余” 的土地资源量[16]。张正峰等认为土地整治的潜力表现在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农地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等3个方面[17]。周滔等认为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潜力体现在增加有效农用地面积、促进农村聚落优化、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土地增值等4个方面[18]。文中所涉及的“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 仅指通过居民点整治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方面的潜力。按照潜力的可实现程度, 可将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分为理论潜力和现实潜力两种。理论潜力一般指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直接测算出的潜力, 是未考虑农村居民点整治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影响因素和约束条件下的潜力; 而在各种约束条件下可以实现的部分理论潜力被称为现实潜力[19]。目前, 学者们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方法进行了广泛探讨。其中, 对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闲置土地抽样调查法、建筑容积率法等传统测算方法综述较多, 本文仅对以上传统测算方法作简要介绍, 详述多因素综合潜力测算法和遥感判别法。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传统方法主要涉及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闲置土地抽样调查法、建筑容积率法、城镇体系规划法等。其中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闲置土地抽样调查法是测定居民点整治潜力的三种基本常用方法。
该方法依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93)中规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当地相关的规划标准来测算整治潜力。进行测算时主要考虑3个因素:农村居民点现状面积、农村现有(规划目标年)人口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该方法的优点是原理简单、操作简易, 是我国测算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常用的方法, 也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手册》中规定的测算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方法[20]。但是这种测算方法也存在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忽视了农村宅基地同时作为存放农机具、养殖牲畜家禽等附属生产用地的现实, 二是忽视了农户数量及家庭人口规模变化对农村宅基地面积的影响[21]。由此可能导致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结果偏大, 使用此种方法测定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为理论潜力。
户均宅基地标准法测算思路与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相似, 该方法依据国家或本地区规定的户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来测算整治潜力。户均宅基地标准法的优点是以农户为单元测算潜力, 更加符合我国农村宅基地获取和使用的实际。不足之处在于其测算的只是现状潜力, 忽略了农户数量的变动性, 无法测算规划目标年的整治潜力。有学者将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和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统称为政策指标测算法[22]。
该方法的思路是:选取能代表整个评价区域农村居民点闲置情况的典型村庄作为样点, 调查样点内部闲置土地面积和土地闲置率, 将其作为该区域农村居民点的闲置率, 测算整个区域农村居民点的整治潜力。闲置土地抽样调查法可相对精确地测算出典型村庄土地利用现状的闲置面积, 运用该方法测算出的闲置土地面积基本均可转化为现实潜力[19]。但这种方法也有明显缺点:一是抽样样点的选取直接关系到闲置率能否如实反映区域内农村居民点的闲置情况; 二是仅考虑村庄土地利用现状闲置土地面积, 对村庄内部结构调整可获得的潜力以及潜力实现的难易程度未加考虑。现实操作中需根据废弃、空置、低效利用等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在时间序列上转换的难易程度, 确定近期潜力和远期潜力。
建筑容积率法是通过实际抽样调查农村居民点建筑用地容积率的现值, 提出规划期末建筑容积率期望值, 采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面积与两种容积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土地整治潜力。但该方法的缺点是忽略了村庄内闲置地及空宅的土地整治潜力, 导致测算结果偏小[22]。
考虑到城镇化水平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影响[23], 即城镇化水平提高将带来农村人口和农村居民点用地量的减少, 有学者提出城镇体系规划法。该方法以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的农村人口及用地规模为依据, 将规划期末的居民点用地与现状用地差值确定为整治潜力。但由于未考虑各乡镇在空间转移上的差异性和空置居民点的盘活问 题[24], 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早期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测算通常采用单一方法或对以上几种常用方法加以简单综合。如罗士军以长沙为例, 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法按地貌类型测算了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 并结合城市化水平、农民建房等因素, 估算了1997— 2010年长沙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现实潜力[25]。刘筱非等分别运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闲置宅基地调查法和城镇体系规划法计算理论潜力值, 再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其权重进行加权平均, 测算出渝北区规划目标年的居民点整治潜力值[24]。
然而, 农村居民点土地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 对其潜力测算不能单纯套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等单一指标, 而应密切结合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及规划布局等因素[26], 才能测算出更加切合实际的整治潜力。
为克服传统潜力测算方法的缺陷, 基于遥感技术的发展和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更加全面的认识, 近年来一些学者在以上研究基础上, 提出了多因素综合潜力测算法和利用高精度遥感影像判别整治潜力的遥感判读法。
土地利用通常受自然、社会和经济的三维驱动[2]。受区域经济、自然、社会、生态安全[27]等约束条件的影响, 实践中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并未能完全转化为现实潜力。多因素综合潜力测算法系统考虑影响现实潜力释放的约束条件和限制因素, 通过构建影响潜力释放的指标评价体系并确定指标权重, 测算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现实潜力, 有学者将其称为“ 限制条件修正系数法” [28]。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影响因素如图1所示。
综合一些学者的观点, 将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影响因素归纳如下:
1)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是影响土地利用的首要驱动因素, 在我国农村空心化的形成演化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2]。同时, 土地整治是一项有大量资金和劳动投入的典型经济行为[29],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非农化水平及产业结构的演进将对整治潜力的释放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首先, 农村居民点整治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新居建设、土地复垦和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30], 需以高昂的资金投入为支撑, 由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可用于居民点整治的投资和经费, 直接影响着整治潜力的释放。再者, 地区非农化水平及产业结构的演进, 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 对当前宅基地的使用效率及未来一段时期内住宅需求量的大小产生重要影响, 从而间接影响着居民点整治潜力的释放。
2)自然生态因素。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区域的地形地貌、土壤质地、水文特征等自然因素构成农村居民点空间分布的宏观地理背景[31]。影响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自然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地形地貌、土壤质地、水文特征、环境变化等。当地企业环保不达标排放造成的村庄环境污染, 地下水超采形成的村庄中心地下水位漏斗, 村庄选址时未充分考虑洪水、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2], 均会给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造成严重威胁。这些因素既促成空心村的形成, 又制约着空心村整治后转换为其他土地类型用途的适宜性。而待整治区的地面坡度、高差等地形地貌因素[32]以及石砾含量、土层厚度等土壤质地因素[29], 决定了土地整治的技术难度、整治成本以及耕地复垦的可利用率。自然条件较好、区域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较高的平原地区整治出的土地, 大部分可复垦为耕地, 增加耕地的潜力较大, 整治成本相对较低; 而在丘陵和山区通过居民点整治增加耕地的潜力较小, 成本相对较高[33]。另外, 农村居民点整治不可避免地会对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水文、土壤、植被、大气、生物等环境要素及其生态过程产生诸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30, 34, 35], 居民点整治可能产生的生态风险[36]是影响理论潜力向现实潜力转化的生态限制性因素。
3)社会因素。政府对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意愿和态度[37]、当地村民对居民点整治的可接受程度[38, 39, 40]以及地域空间用途管制的约束等构成影响潜力释放的社会因素。一般来说, 政府对居民点整治的意愿和态度受地域人地关系紧张程度的影响。地域人地关系矛盾越突出, 人均耕地面积越小, 后备土地资源约束力越强, 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越大, 政府希望通过居民点整治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和“ 占补平衡” 的意愿便越强烈[41], 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居民点整治提供物力、财力和政策支持, 有利于整治潜力的释放。村民作为村庄发展的主体, 其对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切身需求和共识是开展土地整治、重构乡村空间的核心动力[12]。而民众对居民点整治接受程度受个人年龄、文化程度以及从事非农就业的人口比例等因素的影响。有学者认为, 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外出务工的人口越多, 对农用地的依赖程度越低, 农民改善居住条件或进城的愿望便越强烈, 对居民点整治的支持度也就越高[30]; 村民受教育程度越高, 对居民点整治的理解度相对越高, 现实中居民点整治的阻力就越小, 理论潜力转化为现实潜力的可行性较大[32]; 与中老年人相比, 青壮年人群更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新思想, 对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接受度相对较高[41]。另外,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释放还受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产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空间用途管制规划因素的影响。如部分具有较大整治潜力的农村居民点因被划入工业园区或被交通水利设施占用而直接转为其他建设用地[30]; 有些具有整治潜力的区域被作为农村居民点与产业园区或交通用地的缓冲区域而直接列入限制发展区[42], 这些空间管制行为均可能影响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释放。
多因素综合潜力测算法适用于测算省域、县域等宏观和中观层面上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目前利用该方法测算整治潜力的成果多集中在中观层面。如陈荣清等以文登市为例, 选取自然、社会、经济、土地资源状况和宅基地利用等14个指标建立综合指标体系, 测得文登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现实潜力[32]。宋伟等选取7个自然指标和9个经济指标构建农村居民点土地整治的自然适宜性和经济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 生成自然限制性修正系数和经济限制性修正系数, 将两种修正系数与人均指标法计算的理论潜力值相乘, 测算出自然、经济限制性下天津市农村居民点土地整治净增加耕地面积的潜力值[43]。宋伟等还利用“ 木桶效应” 理论和“ 最小因子限制律” 理论, 提出对理论潜力逐级修正的原理, 从自然限制、经济限制和社会限制3个方面构建了潜力估算模型, 并以天津市为例进行了实证应用[41]。曲衍波等统筹考虑农村居民点整治的自然适宜性、生态安全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接受性和规划导向性5个方面的因素, 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 构建了潜力逐级修正的测算模型, 对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进行了综合修正[30]。孔雪松等认为政策指标的统筹、农户意愿的协调以及空间分布的体现是考量居民点整治现实潜力大小的3个主要因素, 并以湖北省嘉鱼县为例, 提出了基于农户意愿的多因素测算 方法[44]。
宏观研究方面, 石诗源等构建了影响土地整治潜力释放的自然、经济、社会、成本和效益等限制条件修正系数指标体系, 测算了江苏省65个地域单元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和现实潜力[28]。鲁莎莎等构建了农村空心化评价指标体系, 并测算了106国道沿线样带区县域农村空心化指数; 并结合自然条件、土地资源特点和有关法律规章建立综合指标体系, 对自然适宜性、社会接受性、经济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 在此基础上, 将农村空心化指数与现实转化潜力系数作为综合修正系数, 对空心化整治的理论潜力进行修正, 测算106国道沿线样带区不同农村空心化演进类型的现状潜力和远景潜力[33]。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 SPOT-5、Quick Bird、IKONOS等高空间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开始运用于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实践[45, 46, 47], 并逐步建立了全国土地遥感监测体系。现代遥感技术, 尤其是高分辨率遥感数据, 已成为农村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数据源[48]。遥感判读法是以遥感影像为支撑实现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的方法。当前中、低分辨率影像如TM、MODIS等遥感数据解译在处理农村居民点时往往将之归结为一个图斑, 难以细化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结构及其特征, 无法深入了解村域尺度的可整治土地资源潜力[49]。使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可实现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精细测算, 但由于高精度遥感数据获取不易, 遥感判读法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测算仅局限于微观尺度研究上。相关学者基于0.25 m的高分遥感影像与GIS技术, 以山东省巨野县、禹城市等的多个典型村为例, 综合集成地理学、信息科学、土地科学等多学科的优势与技术手段, 开展了村庄尺度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构建、宅基地利用属性调查表设计、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使用与解译、空心村整治潜力类型及其测算方法等研究, 逐层递进地构建了空心村用地潜力调查与评价的成套技术方法, 研究成果为我国开展村域尺度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调查与评价提供了借鉴和参考[49, 50, 51, 52]。
根据已有研究成果, 可将遥感判读法工作流程归纳如下(图2):
1)构建村庄尺度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是土地利用研究的一项基础工作[53]。2007年8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21010— 2007), 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共涉及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朱晓华等[50]基于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 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以村庄行政范围内的各种土地为基础土地利用类型, 构建了村庄尺度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其中, 鉴于农村宅基地是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的重要研究对象, 而国家标准中一级类“ 住宅用地” 仅被划分到“ 城镇住宅用地” 和“ 农村宅基地” 两个二级类, “ 农村宅基地” 二级类下再无细分其他地类。因此, 在村庄尺度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中, 将“ 农村宅基地” 进一步划分为使用中宅基地、空置宅基地、废弃宅基地3个三级类。
2)结合实地调查进行遥感影像数据解译, 获取村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村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的获取采用前期实地调查和后期室内解译相结合的方法[51]。针对作为农村居民点整治的重点对象宅基地, 制订涉及宅基地户主信息、利用情况、权属、房屋类型、常住人口等利用属性的宅基地入户调查表, 通过实地调查获取宅基地用地现状信息和基于农户整治意愿的农户问卷调查表, 确定影像上不明确的地物, 为后期影像判读提供先验知识[49]。后期解译工作首先运用村庄矢量边界, 在ArcGIS软件平台支持下, 对分幅航空正射遥感影像进行裁剪, 获得村庄遥感影像; 其次, 根据主要地物的色彩、纹理、形状等认知影像基本信息, 建立解译标志; 根据解译标志, 进行图像预解译; 对于未知或模糊的地类界线, 再次通过实地调查确定, 绘制图像解译工作底图; 最后将解译工作底图矢量化, 生成不同的用地类型空间数据库, 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1]。
3)确定潜力来源以及可挖潜的土地类型, 分别获取近期和远期潜力数据。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潜力主要来源于可整治的居住用地和非居住用地两部分[1]。前者包括废弃宅基地、闲置宅基地、低效利用宅基地、街巷用地和村内空闲地; 后者包括打谷场、可整治坑塘和可整治的村边林地[51]。废弃宅基地是因长期缺乏修葺、损坏严重, 已失去原有使用功能的宅基地; 闲置宅基地居住功能完备, 但因户主常年在外、“ 一户多宅” 或户口迁移等长期处于无人居住状态; 村庄空闲地位于房前屋后、街巷两侧、村庄边角、坑塘周边等, 无明确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 常演变为垃圾遍布的废弃地; 打谷场作为传统生产用地, 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多半处于闲置状态; 可整治的坑塘一般因历史时期村庄大规模建房取土形成, 因权属不清、水流不畅、垃圾堆积, 对农村环境负面影响较大; 可整治村边林地在村庄内零散分布, 在景观上除具有少量林木植被外, 其属性与空闲地类相同。朱晓华等在了解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基于整治资金、政策和农民意愿等现实条件, 将空置宅基地、废弃宅基地、空闲地、部分坑塘水面、部分打谷场等视为近期土地潜力来源, 测算出可直接挖潜的近期整治潜力; 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现代化推进速度, 测算了面向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反映未来人口、产业和用地三集中情景下的相对最大整治潜力[51]。
科学推进空心村整治, 是坚守耕地保护“ 红线” 和保障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 是协调农村人地关系、助推新农村建设、实现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 扎实推进我国空心化村庄整治势在必行。对以空心村为重点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科学测算, 是空心村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学者们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的技术和方法进行了诸多有益探讨, 并取得了显著进展。未来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研究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基于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的土地利用信息获取为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精确测算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未来农村居民点整治应以高分遥感影像与GIS技术为支撑, 探索建立适合于地学专题信息提取的“ 基元— 目标— 景观” 多层次对象化表达体系, 构建集多源信息、规则库、知识库于一体的高分辨率遥感智能计算模型, 实现对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信息的快速提取和动态监测; 并将遥感提取信息与实地调查、量测和问卷调查等途径有机结合, 获取和认知村庄尺度土地利用现状, 构建基于用地效率的村庄土地详细分类系统, 实现对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及其周边空闲与未利用土地的精确调查。重点研制高分辨率遥感技术支持的村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构建基于实地调测、农户调查和定量评价的空心村用地调查与整治潜力测算系统方法[54]。
由于高精度遥感影像获取不易,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采用高精度遥感数据测算整治潜力尚不现实, 多因素综合潜力测算法仍是评估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主要方法。而潜力值测算科学与否关键在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合理性。然而,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指标的构建是一个复杂问题。一方面, 指标的选取应根据综合性、系统性的原则, 统筹考虑影响潜力释放的自然适宜性、生态安全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接受性和规划导向性[30]; 另一方面, 应根据农村居民点不同地域类型、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整治模式, 以区域功能定位为导向, 深入分析影响土地用途转换适宜性的主控因素, 探寻不同地域类型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主导因子体系, 科学考量各影响因子的权重, 探讨建立平原农区、山地丘陵区、城镇近郊区、欠发达地区、发达地区等不同类型区、不同发展导向的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 增强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测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如平原农区居民点整治潜力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面向加强优质耕地保育与现代商品粮基地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促进优质农田的集中连片, 为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创造条件[55], 突出土地用途转化为耕地的适宜性, 加大对影响潜力释放的地面坡度、土壤质地、盐渍化水平、土壤有机质级别、地下水资源开采潜力、土壤污染程度、地下水指数[43]等自然限制性因素的权重设置; 山地丘陵区农村居民点具有分布分散、地势起伏大、整治作业大、整治成本高的特点, 对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的偏远山区, 农村居民点整治应突出其生态保育功能, 其整治潜力测算应重点关注农村居民点整治对周边地区的水文、土壤、植被、生物等环境要素及其生态过程产生的生态风险。
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的释放是一个长期的演进过程, 农村所处的发展阶段和主导方向不同, 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增地率亦有所差异。当前, 我国城乡地域系统面临城市发展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和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双重约束, 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是破解城乡地域系统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以农村居民点整治为切入点, 基于乡村地域人口、土地、产业、生态诸要素的耦合关系[15], 开展乡村空间格局优化和村镇建设格局重构[13, 56, 57, 58], 建立集约高效的乡村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乡村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乡村生态空间[12, 15, 59], 可为推进城乡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搭建新平台。因此, 未来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研究应以统筹城乡土地配置为导向, 立足于乡村空间格局和村镇空间体系重构, 科学研判乡村地域功能及其价值, 评估乡村地域发展潜力与支撑能力[59, 60], 研究城乡转型发展背景下不同类型区域资源、环境、经济、社会与文化各要素的耦合关系, 动态预测农村人口变化、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等评价指标, 综合测定不同情景下村庄土地整治现实潜力和理论潜力, 从而为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时序安排和各级政府土地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27] |
|
[28] |
|
[29] |
|
[30] |
|
[31] |
|
[32] |
|
[33] |
|
[34] |
|
[35] |
|
[36] |
|
[37] |
|
[38] |
|
[39] |
|
[40] |
|
[41] |
|
[42] |
|
[43] |
|
[44] |
|
[45] |
|
[46] |
|
[47] |
|
[48] |
|
[49] |
|
[50] |
|
[51] |
|
[52] |
|
[53] |
|
[54] |
|
[55] |
|
[56] |
|
[57] |
|
[58] |
|
[59] |
|
[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