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作者简介:肖建红(1979- ),男,内蒙古通辽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资源与环境经济、生态补偿研究。E-mail:xiaojian_hong@163.com
第一作者简介:王敏(1981- ),女,山东郓城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项目管理与工程管理研究。E-mail:wang_min1981@163.com
运用直接市场法(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机会成本法、影子工程法、影子价格法、恢复费用法)和模拟市场法(条件价值评估法)等资源环境经济价值评价方法,构建了水库大坝建设的经济价值与经济损失评价模型和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模型,并进行了三峡工程案例研究。结果表明:①防洪、水力发电产品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是三峡工程的主要功能,三者分别占总经济价值的23.64%、46.84%和25.31%;水库泥沙淤积和水库淹没是三峡工程的两个主要负面影响,两者分别占总经济损失的62.78%和13.17%。②三峡工程建设6项正面影响的总经济价值为452.00×108元/a,10项负面影响的总经济损失为87.62×108元/a。③通过选择和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并考虑生态补偿主体的经济效益,提出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在6种方案中,水电开发业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是主要的生态补偿主体,河流生态系统和移民均是主要的生态补偿对象。研究提出:目前应采用第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其生态补偿标准为60.99×108元/a。
The economic values and losses evaluation models on reservoir dam construction were constructed by direct market method (market value method), surrogate market method (such as opportunity cost method, shadow project method, shadow price method and prevention expenditure method) and simulation market method (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 Then the evaluation models of eco-compensation standard (ECS) were established. Finally the ECS of the Three Gorges Project (TGP) construction was evaluat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1) flood control, hydropower product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of hydropower were the main functions of TGP, which occupied 23.64%, 46.84% and 25.31% of the total economic values respectively. The reservoir sedimentation and reservoir inundation were the main negative effects of TGP, which occupied 62.78% and 13.17% of the total economic losses respectively. 2) The six positive effects' economic values of TGP in total was 452.00×108 yuan/a. The sum of ten negative effects' economic losses of TGP was 87.62×108 yuan/a. Six schemes of ECS were proposed on the premise of choosing and identifying eco-compensation subjects and objects, while considering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eco-compensation subjects. In the six schemes, the hydropower development owner and central-local government were the main eco-compensation subjects. The river ecosystem and resettlements were the main eco-compensation objects. The research suggests that the sixth scheme should be recommended currently with the ECS being 60.99×108 yuan/a.
生态补偿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要方式调节利益相关者彼此关系的制度安排, 生态补偿标准评估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问题。国外生态补偿与中国生态补偿涵义接近的主要以环境服务付费(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ES)为主[1, 2], 国外环境服务(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核算使用的方法主要有条件价值评估法、机会成本法、成本-费用分析法等; 国外近期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ES项目)相关研究和实践主要涉及哥斯达黎加的水电项目[3]、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4]、森林保护项目[5]、自然保护和景观[6]等, 玻利维亚的鸟类栖息地和流域保护项目[7], 墨西哥的生物圈保护区项目[8]和森林水文服务项目[9], 印度尼西亚的流域保护和森林保护项目[10], 巴西的热带雨林保护项目[11], 中美洲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的水相关服务(流域)项目[12], 莫桑比克的碳汇(农林混合)项目[13], 马达加斯加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14], 越南的森林保护项目[15], 荷兰的水相关服务项目[16]等。国内生态补偿包含的范围比国外要广泛, 多数研究既包括生态系统服务付费, 又包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保护成本等; 国内近期生态补偿研究主要涉及流域(条件价值评估法)[17]、森林(生态区位商、生态补偿系数和资源环境经济价值法)[18]、草地(风险效益成本比较法)[19]、水源地(生态服务价值法和生态建设成本法)[20]、农业(条件价值评估法)[21]、海洋(生态保护成本法、发展机会成本法和生态损失价值法)[22]、区域(基于最小数据法)[23]、湿地(条件价值评估法)[24]等领域的生态补偿标准评价。
我国是世界上水库大坝建设最多的国家, 水库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一直是学术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 其中有关水库大坝(水利工程、水电工程)建设生态补偿标准定量化评估是研究的前沿方向[25]。三峡工程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 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一直备受关注[26], 其中与三峡工程有关的生态补偿问题是关注的重点方向。目前的主要研究成果涉及三峡库区生态补偿问题探讨[27]、三峡库区及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法律基础[28, 29]、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的生态补偿机制探讨[30]和三峡库区鱼类资源生态补偿[31]等, 尚未发现有涉及三峡工程建设生态补偿标准定量化评估方面的研究成果。目前,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主要以资源环境经济价值评价的三类方法(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为主, 且多数实际应用案例选取其中的某一类或两类方法进行生态补偿标准评估, 三类方法同时应用的研究案例较少。本文运用资源环境经济价值评价的三类方法, 构建了水库大坝建设经济价值与经济损失评价模型和水库大坝建设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模型, 并进行了三峡工程建设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案例研究。
(①机会成本法评价水库泥沙淤积负面影响的经济损失时, 水库泥沙淤积的物质量应考虑累积效应, 可用20 a(考虑一代人)泥沙淤积累积总量的年平均值; 影子工程法、影子价格法、恢复费用法等评价水库大坝主要建筑材料生产、施工期能源消耗和污水排放等负面影响的经济损失时, 各项经济损失分摊到20 a(考虑一代人)。)
1.1.1 直接市场法评价模型
式中:
1.1.2 替代市场法评价模型
1)机会成本法评价模型
第I类机会成本法评价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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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第II类机会成本法评价模型
式中:
第III类机会成本法评价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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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2)影子工程法评价模型
式中:
3)影子价格法评价模型
式中:
4)恢复费用法评价模型
式中:
1.1.3 模拟市场法评价模型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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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三峡工程的建设运行, 对三峡库区、长江中下游湖区和河口地区的生态环境均会产生重要影响。在《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32]、《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研究》[33]和《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1— 11)》[34]等文献中, 关于三峡工程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包括三峡库区(湖北省宜昌三斗坪坝址至重庆市附近受回水影响的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涉及的县市幅员范围)、中下游河段及附近地区(三斗坪坝址至江苏省江阴, 包括洞庭湖、鄱阳湖和湖北省四湖地区等)和河口区(江苏省江阴至河口和海滨, 为咸淡水交汇区)。因此, 三峡工程建设的生态补偿标准评价范围也应包含这些区域。但是, 由于受数据资料收集的限制(查阅了关于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的大量文献资料, 包括近期关于三峡工程对长江中下游及河口地区生态环境影响的文献, 目前尚未收集到三峡工程建设对长江中下游湖区和河口地区影响的较为成熟的数据), 本研究评价范围主要以三峡库区为主, 很少涉及长江中下游及河口地区。三峡工程案例应用评价内容与评价方法对照体系如表1所示。
![]() | 表1 评价内容与评价方法对照体系 Table 1 The corresponding system of evaluation contents and methods |
(1)文献数据
三峡工程相关基础数据通过文献[32, 33, 34, 35, 36, 37, 38, 39]整理计算; 海洋吸收二氧化碳的比例来自文献[40]; 渔业产品和货物航运的市场价格、造林成本和碳税的均值、治理
(2)问卷调查数据
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 评估三峡工程对珍稀濒危生物、重要文物古迹和库区及其上游水质影响的经济损失。调查采用电子邮件形式, 调查问卷格式为支付卡式。2007年11月— 2008年5月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这里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国有单位中从事水利、生态、环境、农林牧渔、海洋、资源、旅游、自然地理、文化、文物、城建、心理学等领域的人员和水电、水资源、污水处理等其他单位(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人员, 发送问卷3 512份(发送问卷后, 向水利、水电、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重点单位被调查者打通电话431个), 截至2008年6月30日, 共收到回复的调查问卷1 128份, 其中有效问卷1 036份。
采用一次性支付原则(若在调查时询问的是您每年愿意支付多少, 那么这个调查值可作为一次性支付的保守值)[49], 运用公式(8)至(10)计算可得, 保护(或恢复)三峡工程影响的珍稀濒危生物、重要文物古迹和库区及其上游水质的支付意愿期望值分别为127.82、100.17和108.18元/人。
运用模型(1)至(10)计算得出三峡工程建设经济价值与经济损失(表2和表3)。在三峡工程建设的正面影响中, 防洪、水力发电产品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是三峡工程的主要功能, 三者分别占正面影响的23.64%、46.84%和25.31%; 同时, 三峡工程航运效益、水库养殖效益和旅游效益也比较突出; 三峡工程建设6项正面影响的总经济价值为
![]() | 表2 三峡工程建设的经济价值评价结果 Table 2 The results of economic values of the Three Gorges Project construction |
![]() | 表3 三峡工程建设的经济损失评价结果 Table 3 The results of economic losses of the Three Gorges Project construction |
通过选择和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 并考虑生态补偿主体的经济效益, 提出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运用模型(11)至(13)计算得出三峡工程建设各种不同生态补偿标准方案的生态补偿标准(表4和表5)。
![]() | 表4 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的生态补偿对象获得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度 Table 4 The eco-compensation object obtained ECS in the six schemes (108元/a) |
![]() | 表5 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的生态补偿主体承担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度 Table 5 The eco-compensation subject undertook ECS in the six schemes(108元/a) |
(1)三峡工程建设的第1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 考虑所有的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 将目前难以明确或难以具体明确的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通过政府承担或建立基金会的形式进行明确。在生态补偿对象中, 三峡工程移民安置涉及范围广, 目前难以具体明确受影响的生态系统生态补偿微观对象, 以成立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区建设环境保护基金会的形式代表生态补偿对象; 三峡工程施工期能源消耗、污水排放和主要建筑材料生产等的负面影响, 目前难以具体明确生态补偿微观对象, 通过建立三峡工程环境与健康保护基金会的形式代表生态补偿对象。在生态补偿主体中, 三峡工程调蓄洪水保护范围广, 目前难以具体明确生态补偿微观主体, 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代表。
(2)三峡工程建设第2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 考虑目前能够明确的生态补偿主体和所有的生态补偿对象。生态补偿主体包括水电开发业主、水库养殖受益者、改善航道航运受益者、旅游开发公司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的受益者代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暂时不考虑目前难以具体明确生态补偿微观主体的调蓄洪水服务受益者, 生态补偿标准相应地扣除调蓄洪水受益者承担的份额(23.64%)。
(3)三峡工程建设第3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 考虑目前能够明确、效益显著的生态补偿主体和所有的生态补偿对象。生态补偿主体包括水电开发业主、旅游开发公司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的受益者代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暂时不考虑调蓄洪水服务受益者、水库养殖受益者和改善航道航运受益者等生态补偿主体, 生态补偿标准相应地扣除调蓄洪水受益者、水库养殖受益者和改善航道航运受益者承担的份额(23.64%、0.57%和3.24%, 合计27.45%)。
(4)三峡工程建设第4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 考虑所有的生态补偿主体和目前能够明确的生态补偿对象, 将目前难以具体明确生态补偿微观主体的调蓄洪水服务受益者, 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代表。生态补偿对象包括三峡水库泥沙淤积、三峡工程占据、三峡工程建设引起的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等影响的河流生态系统, 三峡水库淹没影响的移民、珍稀濒危生物和重要文物古迹; 暂时不考虑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区建设影响的生态系统、三峡工程施工期能源消耗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影响的库区及其周边更大范围居民、三峡工程水泥和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生产温室气体排放影响的水泥厂和钢厂附近居民及其周边更大范围居民。
(5)三峡工程建设第5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 考虑目前能够明确的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生态补偿主体包括水电开发业主、水库养殖受益者、改善航道航运受益者、旅游开发公司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的受益者代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暂时不考虑目前难以具体明确生态补偿微观主体的调蓄洪水服务受益者, 生态补偿标准相应地扣除调蓄洪水受益者承担的份额(23.64%)。生态补偿对象包括三峡水库泥沙淤积、三峡工程占据、三峡工程建设引起的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等影响的河流生态系统, 三峡水库淹没影响的移民、珍稀濒危生物和重要文物古迹; 暂时不考虑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区建设影响的生态系统、三峡工程施工期能源消耗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影响的库区及其周边更大范围居民、三峡工程水泥和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生产温室气体排放影响的水泥厂和钢厂附近居民及其周边更大范围居民。
(6)三峡工程建设第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 考虑目前能够明确的、效益显著的生态补偿主体和能够明确的生态补偿对象。生态补偿主体包括水电开发业主、旅游开发公司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的受益者代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暂时不考虑调蓄洪水服务受益者、水库养殖受益者和改善航道航运受益者等生态补偿主体, 生态补偿标准相应地扣除调蓄洪水服务受益者、水库养殖受益者和改善航道航运受益者承担的份额(23.64%、0.57%和3.24%, 合计27.45%)。生态补偿对象包括三峡水库泥沙淤积、三峡工程占据、三峡工程建设引起的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等影响的河流生态系统, 三峡水库淹没影响的移民、珍稀濒危生物和重要文物古迹; 暂时不考虑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区建设影响的生态系统、三峡工程施工期能源消耗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影响的库区及其周边更大范围居民、三峡工程水泥和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生产温室气体排放影响的水泥厂和钢厂附近居民及其周边更大范围居民。
在核算的10项三峡工程建设负面影响中, 三峡水库泥沙淤积、三峡工程占据和三峡工程对库区及其上游水质影响等3项负面影响, 一直会伴随着三峡工程运行而对河流生态系统产生影响, 这需要持续的生态补偿资金对河流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三峡水库淹没对移民的主要影响是改变了他们的生计, 虽然三峡工程制定了非常详尽的移民安置规划, 但是, 这种对移民生计的影响会持续很长时间, 无论是对于库区附近的移民还是对于外迁的移民, 应持续对移民进行资金、技术及政策方面的扶持; 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区建设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也会持续很长时间, 需要持续的资金对受影响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 三峡工程对珍稀濒危生物影响和重要文物古迹影响的保护属于补偿性的工作, 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放流站和博物馆等保护珍稀濒危生物和重要文物古迹, 这同样需要持续的生态补偿资金; 三峡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生产水泥和钢材等建筑材料)和施工期阶段(施工期能源消耗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施工期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对相关人群的影响已成为既定事实, 将其考虑是从水库大坝建设的整个生命周期视角, 核算产生的负面影响(水库大坝的生命周期通常可划分为准备期、施工期、运营期和报废期, 本文考虑了前三个阶段; 研究水库大坝报废期的影响目前还较困难), 这也可以称为惩罚性生态补偿。
综上所述, 目前, 三峡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最迫切需要解决(或恢复)的是第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考虑的负面影响; 其他的负面影响可以依据第1至5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逐步解决。三峡工程发电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及三峡大坝旅游等3项正面影响, 目前效益较突出, 具有承担生态补偿标准的能力。所以, 综合三峡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和正面影响, 第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比较适合现阶段。
(1)运用资源环境经济价值评价的三类方法, 构建了水库大坝建设的经济价值与经济损失评价模型和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模型; 运用构建的模型计算得出, 三峡工程建设6项正面影响的总经济价值为452.00× 108元/a, 其中防洪、水力发电产品和水力发电环境效益等三项主要正面影响分别占总经济价值的23.64%、46.84%和25.31%; 三峡工程建设10项负面影响的总经济损失为87.62× 108元/a, 其中水库泥沙淤积和水库淹没两项主要负面影响分别占总经济损失的62.78%和13.17%。
(2)通过选择和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 并考虑生态补偿主体的经济效益, 提出了三峡工程建设的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 其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87.62× 108、66.91× 108、63.57× 108、84.06× 108、64.19× 108和60.99× 108元/a; 在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中, 水电开发业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是主要的生态补偿主体, 河流生态系统和移民均是主要的生态补偿对象。
(3)依据生态补偿标准方案的优先次序, 研究提出目前应采用第6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 其生态补偿标准为60.99× 108元/a; 水电开发业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公司等3个生态补偿主体分别承担39.37× 108、21.27× 108和0.34× 108元/a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度; 河流生态系统、移民、珍稀濒危生物和重要文物古迹等4个生态补偿对象分别获得44.49× 108、8.37× 108、4.56× 108和3.57× 108元/a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度。
(1)机会成本法、影子工程法、影子价格法、恢复费用法等替代市场法, 是评估传统市场难以计量的资源环境经济价值或经济损失的重要方法。但是, 当核算资源环境、生态系统某一项服务功能有多种替代方法可以选择时, 不同方法的评价结果差异较大, 以此确定的生态补偿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核算吸收(或排放)二氧化碳的经济价值(或经济损失), 可采用影子工程法中的造林成本法, 也可采用影子价格法中的碳税法, 究竟应该选择哪种方法核算, 目前很难具体明确。通常采用多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均值作为最终的经济价值或经济损失, 本研究就是这样处理的。
(2)条件价值评估法(CVM)是评估物种资源、文物古迹资源和水资源等具有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属性经济价值或经济损失的有效方法, 但是, 如果这些资源涉及较大范围的人群时, 支付意愿调查样本的选取会面临很大的困难。三峡工程影响的中华鲟等珍稀濒危生物资源和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等重要文物古迹资源, 是我国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资源; 同时, 三峡工程影响的库区及其上游水质资源涉及的范围也较大。所以, 核算三峡工程对这些资源影响的经济损失, 支付意愿调查样本选取的范围较大。从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来看, 处理大范围支付意愿调查样本的选取问题仍然没有很好的方法, 通常的处理方法是用小范围样本近似代替大范围样本, 最后计算得出资源环境经济价值或经济损失的保守值。本研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调查按照31个省(市、区)对总体进行分层, 依据每层中国有单位的总人数确定抽样比例, 选取了水利、生态、环境等12个领域国有单位人员和水电、水资源、污水处理等其他单位人员作为调查对象, 获得了1 036份有效样本; 这种调查方式、调查对象选取等会给评估结果带来误差。如何科学、合理地选取大范围支付意愿调查样本有待进一步研究。
(3)水利工程的生命周期通常包括准备期、施工期、营运期和报废期等4个阶段, 所以, 生态补偿标准核算应从工程整个生命周期考虑。本研究构建的模型和三峡工程案例评估, 考虑了工程准备期、施工期和营运期等前3个阶段(报废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世界性难题, 目前很难进行定量核算)。工程准备期和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直接影响会随着工程竣工而结束, 而工程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会年年发生; 所以, 以年为时间单位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 要对工程准备期和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总经济损失进行分摊, 本研究构建的模型和三峡工程案例是按照一代人(20 a)进行分摊的。到底是按照工程设计服务期, 还是按照一代人或其他年限进行分摊, 有待进一步研究。
(4)三峡工程建设资金中包含了部分水质保护、物种资源及栖息地保护、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补偿费用和移民补偿费用, 这些补偿很多是短期(工程施工期)的或是一次性的; 但是, 三峡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局部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将伴随着三峡工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报废恢复期阶段), 对移民影响也将持续很长时间, 这些均要求有持续的生态补偿资金来修复或弥补三峡工程造成的这些影响。三峡工程水电开发业主、三峡大坝旅游开发公司及三峡工程发电环境效益受益者的代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将持续地从三峡工程运行中获得正面收益, 目前, 他们应是生态补偿资金的主要来源。这些生态补偿资金应优先用于迫切需要修复或弥补损失的河流生态系统、移民、受影响的珍稀濒危生物和重要文物古迹。三峡工程水电开发业主和三峡大坝旅游开发公司生态补偿主体可采用每度电或每张门票的方式承担生态补偿,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生态补偿主体可采用项目补偿、技术补偿、政策补偿或资金补偿等方式承担生态补偿; 移民生态补偿对象可通过资金、技术、政策等方式获得生态补偿, 河流生态系统和各类基金会等生态补偿对象可通过相关机构代管的方式获得生态补偿, 实施生态补偿。
(5)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纷繁复杂。影响范围既包括库区及其上游, 又包括中下游地区和河口地区。目前, 全面评估三峡工程建设的生态补偿标准很难实现。因受数据资料获取或评估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对诸如三峡工程对渔业资源的影响、坝下游河道冲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峡工程对坝下游水质(含水温)的影响、三峡工程对中下游湖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三峡工程对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三峡工程对局部气候的影响、三峡工程对环境地质的影响和三峡工程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等一些重要影响, 没能进行评估; 因此, 本研究关于三峡工程建设生态补偿标准的评估只是一项初步工作。
致谢:作者感谢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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