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A 陈磊 %A 姜海 %T 县域主体功能区治理方案设计与监管体系 %D 2021 %R 10.31497/zrzyxb.20210807 %J 自然资源学报 %P 1988-2005 %V 36 %N 8 %X

如何在县域层面深化主体功能区治理理念与方法应用,切实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效果是新时代中国自然资源管理亟需破解的现实问题。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管制中发挥宏观整体性的基础约束作用,重点关注开发密度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弱以及关系国家粮食生态安全的空间范围。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分应遵循供需双侧导向的适宜性判别思路,兼顾空间边界模糊与监管责权交叉,融合技术判别与主体协商,尽可能落实到镇、村庄行政边界之上。对连云港市赣榆区的应用研究表明:以镇行政边界作为空间边界限阈,该区可以划分出转型发展区、提质发展区、重点建设区、重点培育区、一般农业生产区、果林产业园建设区和禁止开发区等主体功能区。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定及实施过程应充分考虑县级空间事权关系,构建以省级—县级政府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与监管体系,从土地市场、政策调控和社会监督三方面形成管控决策协调互动的政策机制。

%U https://www.jnr.ac.cn/CN/10.31497/zrzyxb.20210807